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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入境管理法规定的27种在留资格

 烟水凉 2017-03-20

日本入境管理法规定的27种在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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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才能去日本?通过什么签证才能成功赴日本呢?下面福娃留学网的老师给大家介绍一下日本入境管理法规定的27种在留资格吧!

  1、外交:外国政府大事、公使、总领事、代表团成员及家属

  2、公务:国际机构等公务派遣来日的外国政府大使馆与领事馆工作人员

  3、教授:大学教授等

  4、艺术:作曲家、画家、作家

  5、宗教:外国宗教团体的传教士

  6、新闻报道:外国新闻媒体的记者、摄影记者

  7、投资、经营: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法律、会计事务:律师、注册会计师等

  9、医疗:医生、牙医、护士

  10、研究:政府相关机构或民营企业的研究人员

  11、教育:中学、高中的语言教师

  12、技术:机械工业类技术人员

  13、人文知识、国际事务:翻译、设计师、民营企业的语言教师

  14、企业内部调动:从国外事务所调至日本工作的人员

  15、表演:演员、歌手、舞蹈演员、职业运动员

  16、技能:外国菜厨师、体育教练、飞机等航空机械操作人员、贵金属加工技术人员

  17、技能实习:技能实习生

  18、文化活动:日本文化方面的研究人员

  19、短期逗留:观光游客、会议参加人员

  20、留学:大学、短期大学、高等专业学校或者高中学生

  21、研修:研修生

  22、在日逗留家属:在日逗留的外国人的配偶、子女

  23、特别活动:高级研究学者、外交官等人士的陪同家政人员、假日打工旅游人士、属于经济合作协定规定工种的外国护理师、候补护理福利人员等

  24、永久居留:由法务大臣处获得永久居留许可的人士

  25、日本人的配偶等:日本人的配偶、亲生子女、特别养子

  26、永久居留的配偶等:永久居留人士、特别永久居留人士的配偶和在日本出生并有户籍的亲生子女

  27、定居人员:印度支那地区难民、第三代移民、中国境内遗留日本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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