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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信托和政信信托的区别在哪里?

 联盟张忎峰 2017-03-20

信托行业里一直有关于PPP信托接替政信合作类信托的探讨,去年以来,PPP信托迎来一个爆发期,很多信托公司参与或是发行PPP项目,PPP信托成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的突破口之一。那么,到底PPP信托好在哪里呢?

政信信托和PPP信托区别是什么?

简单来讲,传统的政信信托就是各级政府以某个特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由,通过其下属的地方融资平台,向信托公司融资。

这类产品的融资主体大部分都是实力较强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标的一般为政府债权收益权,也因此暗涵政府信用背书,安全性相对较高。然而,在这类融资平台模式下,平台对融资成本不敏感,政府负担着较高的融资成本,政府的债务负担日益加重。

PPP融资模式希望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部门和私人机构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共同出资建设、运营,政府与社会各主体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模式。在PPP模式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承担项目风险。

政信信托和PPP信托区别是什么?PPP项目与传统政信项目实质是“同胞”关系,两者设立的目的相同,即替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融资服务。两者主要的区别在于,PPP模式中信托可以充当项目的股东分担项目风险和收益,而政信类项目中信托一般只充当普通债权人,不承担项目经营中的风险。

对于政府而言,PPP模式可以分摊项目风险,有利于缓解政府债务负担;对于社会资本而言,其在PPP模式中参与程度更高,可以以股东的身份分享我国经济发展的成果。

引入PPP模式的目的是希望实现政府和社会双赢,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PPP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备受包括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关注。各大金融机构纷纷发力,争相在这块市场抢占先机。

在具体实践中,PPP类信托项目延续了政信类信托的某些优点。以第一单落地的中信信托唐山世博园项目为例,在收益率方面,信托资金的收益率设置为8%,并没有大幅低于政信类信托的平均收益水平;

在风险保障机制方面,该项目仍然有政府财政补贴以保证收益,况且PPP项目本身具有稳定的现金流,其安全性不亚于传统的政信类项目。PPP信托项目最大的不足在于项目周期过长,而这个问题一方面可以通过资产证券化、信托登记转让系统的建立来解决,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将项目拆分为不同的阶段,通过分期设立集合信托计划的方式来解决。

PPP类信托项目仍然存在一定的吸引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政信类信托的优质替代品。在不久的将来,随着PPP模式的推进,信托公司逐步完善PPP类业务模式,设计出既能满足大众投资需求,又符合监管需求的,可规模化、复制化的PPP类信托项目,这类投资项目将可能完全替代当下供不应求的政信类项目,成为投资者们竞相争夺的另一类高收益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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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理性繁荣的PPP市场

金融时报

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推动PPP项目更加规范运作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应该说,PPP作为一项重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正在发挥积极的牵引作用。如何更加规范运作,各方也在积极探索。2月末,中信信托与天金所、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共同打造的全国性PPP资产交易平台正式设立。作为股东方之一,中信信托负责人表示,2016年年初起,中信信托联合中信咨询与天金所一起提出了建设中国PPP资产交易、转让和综合服务平台的设想,并与天金所、中信咨询和相关产业方共同建立了“PPP产业生态战略联盟”。这一开放平台建成之后,PPP业务发展有何影响?各机构如何参与?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中信信托副总经理刘小军。

 

记者:您认为这一资产交易平台给PPP业务带来的最大利好是什么?

 

刘小军:全国PPP资产交易平台以新的业务模式,PPP这个圈子里的项目带来了更完善的运作机制,给各参与方带来了更大的市场。现在关于PPP里的资本退出、资产的流转交易、不同风险偏好者的投资路径选择等问题的解决方式都有强烈需求,平台的出现正好实现了这些断层的弥补和连接,在“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间寻找到支点,实现合作共赢。中信信托作为PPP资产交易平台的筹备者之一,同时也是PPP市场中的实践者,将进一步借助平台的技术、资源等优势,一如既往地与其他PPP合作者一道,寻求更高效、更便捷的合作路径,完整化我们的PPP生态链。

 

记者:您认为当前PPP项目运作过程中存在哪些制约因素?

 

刘小军:PPP模式中最大的制约因素是“合”,和谁合、为什么合、怎么合,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的参与方诉求不同、瞄准点不同,真正要实现合作就要统一各方作用力,对于庞大、持久、复杂的PPP项目来说实非易事。不过理论政策和实践者都在慢慢摸索,比如,我们与多家机构发起生态联盟的建立,从某种程度上说,可以更便捷、高效地解决“和谁合”的问题;项目信息不断的公开化、透明化,地方政府和机构更加注重顶层设计,也就是解决“为什么合”与“怎么合”的问题;PPP交易平台还可以更好解决“合”之后的问题……这也是PPP发展所需要的,举各方之合力实现更好的“合”。

 

记者:在运作模式上,中信信托目前主要采用“股++联合体”模式,优势是什么,对其他机构而言是否有借鉴意义?

 

刘小军:“股++联合体”的模式事实上也是一个量体裁衣、各取所需的合作安排。它最大的优势就是在集众力、集众智的同时各得其所,实现项目最优情况下的最佳组合。PPP模式需要资金、需要建设、需要运营,而术业有专攻,不同的机构参与者都在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各有其优势,“股+债”可以优化金融机构的投资组合,从而解决PPP初期钱从哪里来的问题;“金融机构+联合体”也能真正匹配项目的全流程,最大化项目价值。在这样的模式当中,不同的机构只要找准自己的发力点,就能更好地形成完整的合作链条。

 

记者:除了直接参与PPP项目公司外,中信信托还担任PPP基金管理人,这是基于何种考虑,其中存在哪些业务机会?

 

刘小军:中信信托在金融领域一直在寻找创新的突破口,试图通过发挥金融全牌照的专业优势和中信集团内部的综合协同,最大化参与价值。2016,我们中标贵州省百亿元PPP母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以不同于直接参与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到项目中,全面对接当地PPP项目的投融资与实施,也是根据市场的需要、项目的需要适时推出的新的方向,这对信托的基金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想以此为契机,实现中信信托及中信集团“金融+实业”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的愿景。

 

记者:如何看待PPP资产证券化的开启,会带来哪些业务机会?PPP的大量推广还面临哪些掣肘,有何政策建议?

 

刘小军:ABSPPP项目长期性发展的一个必需的出口。未来在这一领域,信托仍需要在做实现有领域的基础上去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同时也期待在政策上赋予信托在相关领域更多的参与话语权。

 

PPP这几年铺天盖地式的来袭和循序渐进的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持续加码。纵观政策的出台,或者是在市场缺少规则、无所适从时出现给予引导,或者是在市场需求强烈、需要开渠时发布疏通路径。所以从PPP大市场的角度看,希望政策从宏观层面具体到实操领域,对于实操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给予引导,跟进土地问题、产权交易问题、税收问题等;从信托的角度看,希望政策在相关领域也能为信托乃至整个金融机构的参与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记者:信托公司参与PPP的优势何在,如何运用好信托优势?

 

刘小军:信托很像一个魔方,智慧化的使用它就能呈现出很好的效果。信托本身颇具灵活性、可创新性;所以我们可以通过结构化的设计,解决现金流的错配,可以通过通道桥梁的作用,对接不同诉求的双方,从而实现合作。应用的关键就是在实践中抓住需求,以信托长期积累的经验,提供完善的金融解决方案。

 

记者:就实践经验来看,哪些行业比较适合PPP,如何识别好的PPP项目?

 

  刘小军:关于这个问题,政策已经给了方向: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可以以PPP的模式进行。不同参与机构只是在这里面寻找适合自己的PPP项目。哪些项目是好项目?首先一定得是个真PPP项目、手续齐全的PPP项目,这种项目在参与的过程中风险较小,发展方向相对可控;其次这个项目是在顶层设计时尽可能周全的项目。这里的周全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项目前期的统筹规划合理;另一方面是项目后续的发展路径清晰。另外,一个好的PPP项目离不开共赢的目标,在互利互信基础上的项目才能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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