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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中的冷幽默

 好了明理 2017-03-22

《史记》中的冷幽默

秦兵马俑

秦朝(前221年-前207年),是由战国后期由秦国发展起来的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秦国,史称“强秦”;秦朝,显为“大一统”。如此不可一世,秦朝不过只传三世,国祚也不过十四年。

秦朝的灭亡,始于陈胜、吴广发起的农民起义。陈胜(?-前208年),字涉,阳城人。吴广(?-前208年),字叔,阳夏人。陈胜、吴广都是农民,起事时也就是个屯长。《商君书·境内》:“五人一屯长,百人一将。”屯长是当时戎边军中的一个小领队,手下无非五个小卒,与手握重兵的将领差得太远。

将秦朝闹翻的,事实上就是这么两个比“班长”都小的小屯长,他们带领的都是普通农民工,连职业军人都算不上。

《史记》中的冷幽默

秦朝铜车马

陈胜、吴广为什么要闹事呢?正史《史记·陈涉世家》的记载是:“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史记》的记载非常明了:因为下雨耽误了行期,根据秦朝的法律,陈胜、吴广这帮戎边人员将要被处以死刑。犯下死罪,坐等是死,逃跑是死,闹事最多也是死。三个选项,不如选最后一个,这样或许不一定死。

《史记》的这种说法,是一种典型的“官逼民反”说。出于求生的本能,陈胜、吴广选择起事,也显得非常合情合理。

《史记》中的冷幽默

睡虎地秦墓竹简

但是,秦朝的法律并不是这么规定的。197512月,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了竹简(即《睡虎地秦墓竹简》),其中“秦律”的规定原文是:“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赀一盾;过旬,赀一甲。水雨,除兴。”

“秦律”对戎边人员延误行期,处罚的规定很实事求是,也相当宽松合理:迟到三天到五天,口头批评一次;迟到六天到十天,罚款一盾;超过十天,罚款一甲。倘若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像连续下雨什么的,还可以放假休息!哪有“失期法当斩”这样的规定?

《史记》中的冷幽默

陈胜、吴广起事前,跟民工们说现在大家都得死了,大家一片悲哀,认为自己死期到了。其实,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大家可以原地休息。迟到的后果,即使遇上不讲道理的长官,最多也就是“罚款”呀!

事实上,所有的民工都认为陈胜、吴广的宣传是对的,对“秦律”的规定并不知晓。但是,这不能说是老百姓的错,只能秦朝的“普法”工作很有问题。

《史记》中的冷幽默

战国地图

秦国变秦朝,地域迅速扩大,社会管理急需与时俱进。秦朝也即时地进行了郡县制改革,但在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与生产力条件下,实施起来是相当困难的。小的秦国好治理,大的秦朝不可同日而语,就像一个老板能将“家庭作坊”办得红红火火,真的主导一个“跨国公司”那离破产倒闭也就不远了。

陈胜、吴广这样的人,其实并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普通农民,而是一群胸怀异志者。《史记》载:“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对刚刚兴起的秦朝存在的诸多“漏洞”,陈胜了解得相当清楚。至于他吓唬同行的普通民工,说你们违法了,全得死,完全是一句骗人的话。

《史记》中的冷幽默

睡虎地秦墓竹简

问题是,司马迁在《史记》中称陈胜、吴广起事的原因是“失期,法皆斩”,这就有点开玩笑了。或许,这正是史家的冷幽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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