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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证”乱象丛生倒逼证件“瘦身”

 百舸爭流 2017-03-23

针对一些拥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等资格的人将职业资格证“出租”出去牟利的现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人社部将治理“挂证”乱象作为推动“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督促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证件种类繁多,由此衍生的“办证经济”自然也就格外火爆,不仅催生了“假证”业务,也催生了“证件出租”产业;“挂证”现象形成了利益链,“人证分离”成行业潜规则,执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以及相关行业的道德诚信,均被利益链和潜规则“绑架”,而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由于各行业、中介机构及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规范化资质管理,取得相关证书的执业师,成为其资质申请的必备条件,导致注册执业师市场缺口大。例如,据中国医药物资协会统计,全国执业药师的缺口约60万-90万人。注册执业师供不应求,这就为虚假注册提供了现实土壤,一些药店存在“挂证”现象,就是典型例证。特别是“挂证”单位、中介机构与持证人员,在利益驱动下一拍即合,加剧了“人证分离”现象的发生,其结果不仅危害刚刚建立起来的专业执业制度,更会影响到我国刚刚起步的中介咨询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从一个侧面讲,“挂证”乱象丛生,折射监管“倒挂”。“挂证”现象属于严重违规,甚至违法。比如,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住建部《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招投标代理企业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应进行严肃处理。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挂证”违规行为,鲜有受到查处的例子。可见,“挂证”现象泛滥成灾,很大程度上缘于有关职能部门监管的缺位,对此必须引起警惕和反思。

“挂证”乱象丛生,倒逼证件“瘦身”。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六批取消了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2016年再取消114项。至此,国务院各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已取消70%以上。下一步,国家层面应进一步取消一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推动“放管服”;地方应不扣不折地执行。同时,应建立和完善注册登记制度,在注册后的执业过程中,职能部门应从多方面对执业师进行跟踪管理。特别是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执业监管制度及市场清除制度、公平交易保障制度、惩戒规定等,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使依法管理具有可操作性,确保执业管理有序运行。(张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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