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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遗产继承与信息安全保护矛盾 专家:记录账号密码

 半刀博客 2017-03-24

       央广网北京3月23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网络遗产继承的便利,与用户信息安全的保护,两者之间的矛盾该如何化解?专家建议,有必要将网络账号、密码、注册信息记录一下,以防万一。


        如今的互联网用户已经习惯在网络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生活,给朋友点赞和留言。如何解决意外发生,而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网络虚拟财产无从知晓的情况?互联网数据专家Wendy把自己的作法推荐给人们。她和她丈夫每个人都有一个大红本,两人约定好当一方去世后,另一个人就可以去看这个本子。那里面记录了她所有的个人互联网信息,比如用户名和密码,还有她在哪些网站上注册过,以及她用过哪些服务等。他们每3个月都会更新一次信息以防不时之需。


  我国新颁布的《民法总则》在明确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还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分析,《总则》明确了互联网数据权和虚拟财产权都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体现出这次民法典的编撰具有相当的时代性。同时,也适应了互联网融入民事生活的社会现状。另外,数据权和虚拟财产在未来非常有可能额外进行特别法的规定。好处是立法对新事物必须要有所回应,不能让新型民事权利没有法律上的依托。与此同时,对尚在发展的新型民事权利还有待继续研究。


  朱教授还分析,虚拟财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它的物权属性,但还是跟普通的物不一样,特别是在继承方面,虚拟财产有强烈的“人身性”。也就是说,这些虚拟财产通常都是跟账号联系在一起的,和虚拟世界里的人际关系、人脉来往密不可分,继承可能会侵犯个人隐私权,所以法律出台还得慎重。“国外曾经有过相关判例,死者去世之后,家属要求继承其虚拟财产,网站认为虚拟财产涉及的账号、密码,涉及到死者生前的隐私权,死者不一定愿意将生前在虚拟世界交往的信息向世人公布,或者向继承人公布,最后拒绝提供。这个判例提醒大家,如果把它认为是物权,在继承权处分方面可能忽视‘人身性质’。”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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