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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理论、真理的补充论述

 杨传凤 2017-03-25

实践、理论、真理的补充论述

(一)实践的结果成功(实现了理论目标),可以证明理论是真理,但不能证明理论对事物的描述就是完善的。

用反证法证明结论是正确的。假设理论的某一部分存在不可忽略的描述误差,则实践人按照这部分理论描述去指导实践,那么实践的结果就必然会在这部分产生不可忽略的误差,就必然导致实践的结果是失败的,即未实现理论目标,这与假设是自相矛盾的,也就证明了实践的结果成功,理论必然是真理。假设理论是不完善的,但实践人在不完善的部分,却随机的发生了正确结果,这种情况可仍然导致实践的结果是成功的,这就证明了理论虽不完善,但实践结果也可能是成功的。

(二)实践的结果不成功(未实现理论目标),也不能证明理论就是错误的。

由于实践的结果是不成功的,原因可能是:1、实践人存在了任何不可忽略的实践误差,而不管理论是否是真理和完善;2、在理论不完善的部分,实践人随机发生了错误的结果,而不管理论是否是真理;3、理论正确,实践人在理论不完善的部分随机发生了错误的结果;4、理论存在部分错误,实践人在理论不完善的部分也随机发生了错误的结果;5、理论存在部分错误,实践人在理论不完善的部分随机发生了正确的结果。以上原因都可能造成实践的结果不成功,即未实现理论目标,不一定就是理论错误造成的,也可能是实践人存在了不可忽略的实践误差而造成,也可能是理论不完善而随机造成,从而也就充分证明了命题的结论是正确的。

(三)确保理论是真理且完善

我们不仅要确保理论对事物的每一部分描述都是正确的,是真理,而且要对事物的每一部分要进行细化,细分的程度要确保理论无误差或误差可忽略,但必须要能满足实际需要和精度。即理论要不断被补充、完善和精确化,直至理论对事物的描述无误差或误差可忽略,是真理而完善。

特别指出:人对事物的描述有误差但可忽略将视同真理,视同真理在实践中可直接被使用,和真理可不加区别。具体的实践、理论、真理它们之间的关系,都不存在充要条件。只有实现理论目标的实践才能检验和证明理论是真理,只有机械重复的具体实践才可能存在唯一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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