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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虛》要義簡介及其《氣圖》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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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虛》要義簡介及其《氣圖》說
上傳書齋:瀟湘館112
何世強
HoSaiKeung
提要:本文主要簡介《潛虛》之內容,其要點為五十五“名”及“氣、體、
性、名、行、命”之定義,該書分別以圖解之。本文尚詳細解說《潛
虛》之《氣圖》。
關鍵詞:潛虛、司馬光、朱熹、晁公武、氣圖、五十五名、林希逸、太極
圖說、潛虛述義、蘇天木、張敦實、潛虛發微論。
第1節《潛虛》簡介
《潛虛》乃宋?司馬光撰。司馬光﹝1019年11月17日至1086年10月11日﹞,
字君實,號迂叟。生於宋真宗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卒於宋哲宗元祐元年九月一
日,66歲。陝州夏縣涑水鄉(今山西省夏縣)人,世稱“涑水先生”。以主編
編年體通史《資治通鑑》著名,曾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
《潛虛》乃為占卜之書,書中有五十五名,所謂“名”,相當於周易之卦,
此說依黃宗羲《易學象數論》。每“名”有“七變”﹝唯元、餘及齊三名無變﹞,
每變有辭,相當於周易卦之爻辭。若以《潛虛》占卜,先以其蓍法畫“名”,定
陰陽,求其“變”,再閱其相關之“變辭”﹝即參閱《潛虛》之《行圖》,其“變”
則參閱《變圖》及《解圖》﹞,即可知吉凶。
《潛虛》一書,晁公武《郡齋讀書志》作如下之簡介:
《潛虛》一卷
右皇朝司馬光君實撰。光擬《太玄》撰此書,以五行為本,五五相乘為二十
五,兩之得五十。首有氣、體、性、名、行、變、解七圖,然其辭有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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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未成也。其手寫草槁一通,今在子健侄房。
司馬光晚年撰此書,書未成而薨,故其闕文甚多。除《潛虛》外,司馬光尚
撰《溫公易說》一卷,可惜仍未成書。宋?晁公武《郡齋讀書志?卷一》:
《溫公易說》一卷
右皇朝司馬光君實撰。雜解《易》義,無詮次,未成書也。
清?四庫全書編纂官曾覩《潛虛》泉州刻本,此本無闕文,方知此本即朱子
所謂“泉州本”,偽書也,非司馬光之舊作也。“泉州本”未必全偽,但無疑摻
雜後人之作。
朱熹曾為《張氏潛虛圖》作跋曰:
范仲彪炳文家多藏司馬文正公遺墨,甞示予《潛虛》別本,則其所闕之文甚
多。問之,云:“溫公晚著此書,未竟而薨,故所傳止此。”
朱熹雖為《張氏潛虛圖》作跋,但對此書之評價不高,《朱子語類?邵子之
書》:
如《潛虛》之數用五,只似如今算位一般。其直一畫則五也,下橫一畫則為
六,橫二畫則為七,蓋亦補湊之書也。
以上引文指為六,為七,其上之一畫為五﹝見下文﹞。“直一畫”指
上之一橫劃,“下橫一畫”指下之一直劃。
附帶一提,依朱熹之見,《潛虛》之數用五,如揚子雲《太玄》之數用三,
皆屬於“零星補湊得可笑”1之作!朱熹以《周易》為正宗,其他仿《周易》之
作,皆不值一哂者也。
清?黃宗羲《易學象數論?卷四?潛虛》曰:
“萬物皆祖於虛,生於氣。氣以成體,體以受性,性以辨名,名以立行,行
以俟命。”此數言者,《潛虛》之大綱也。
故《潛虛》之要點為“氣、體、性、名、行、命”,該書分別以圖解之。
晁公武言該書有“氣、體、性、名、行、變、解七圖”,但無《命圖》。熊
朋來2則言《潛虛》有《氣圖》、《體圖》、《性圖》、《名圖》、《行圖》及
《命圖》,共六圖;《張氏潛虛圖》言有八圖,蓋《行圖》中含《變圖》、《解
圖》也,至於《命圖》者,相信為後人所補者也。若依《潛虛》之要點而言,補
上《命圖》亦為合理,但未知是否合司馬光之意耳。
晁公武言《潛虛》之數用五,五行相乘為二十五,兩之為五十,而今本實五
十五名,即其中五行亦後人所補,故後人所補者,不獨增其文句也,故今之傳世
《潛虛》,相信與司馬氏之原本出入頗大。
欽定四庫全書《潛虛》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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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師道體部集有此書,後序稱初得《潛虛》全本,又得孫氏闕本,續又得許
氏闕本,歸以參校,用朱子法,非其舊者悉以朱圈別之,然其本今亦不傳。
由此觀之,《潛虛》全本、孫氏闕本及許氏闕本三書相異之處頗多,若“非
其舊者”悉以朱砂畫圈作識別,相信朱圈之數當不少也。
提要尚提及宋?林希逸作《潛虛精語》一卷,今尚載於“鬳齋十一稿中”。
林希逸(1193至1271),南宋理學家。字肅翁,一字淵翁,號竹溪,又號
鬳齋。著有《竹溪十一稿》九十卷,已亡佚。今存《竹溪十一稿詩選》一卷、《竹
溪鬳齋十一藁續集》三十卷、《考工記解》、《莊子口義》、《列子鬳齋口義》、
《老子鬳齋口義》。筆者於《竹溪鬳齋十一藁續集》見《潛虛》章,相信此章即
為清校官所云之“《潛虛精語》一卷”。
附帶一提,林希逸於其《竹溪鬳齋十一藁續集?卷二十七?潛虛》有令人矚
目之說法:
《太玄3》起九數,《潛虛》起五數。
《太玄》起數之說法一般為三,林希逸則言九,符合筆者所言《太玄》八十
一首每首有九位之說法。
至於晁公武所云“光擬《太玄》撰此書”,歷朝學者亦作如是觀。筆者認為
《潛虛》之“名”與《太玄》之“首”結構不相類,唯《潛虛》部分行文風格及
占卜法則類《太玄》。
宋?張敦實撰《潛虛發微論》曰:
學者由《虛》而曉《玄》4,由《玄》而究《易》,斯無躐等之患而有漸進
之益矣!
《易學象數論》曰:
是故《玄》以準《易》,《虛》以準《玄》,亦猶文章遞相模倣,無關大道。
論者至謂:“由《虛》以曉《玄》,由《玄》以究《易》,斯無躐等之患。”
“躐等”,超越等級也。黃宗羲引張敦實之說,研究《易》者,宜先習《潛
虛》,後習《太玄》,最後習《易》,此方為“循序漸進”也,是否如此,見仁
見智也。
《朱子語類?易三?綱領下?論後世易象》:
《潛虛》後截是張行成續,不押韻見得。
黃宗羲認為後截亦押韻,故難以言張行成續。清?蘇天木《潛虛述義》卷四
有《張行成潛虛數義》,故張行成可能在其中摻雜其見也。
傳世之《潛虛》曰:
《玄》以準《易》,《虛》以擬《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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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絶非司馬君實之語也!豈有自言己作擬某書耶?此乃自貶身價者也!故
《潛虛》一書非一人一時之作,明矣!
第2節《潛虛》之要義
司馬光之作《潛虛》,相信得力於《太極圖說》:
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
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五
氣順布,四時行焉。五行一陰陽也,陰陽一太極也,太極本無極也。五行之
生也,各一其性。無極之真,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二氣交感,化生萬物,萬物生生而變化無窮焉。
清?黃宗羲《易學象數論》與清?蘇天木《潛虛述義》亦以《太極圖說》內
容闡釋《潛虛》。蘇天木,字戴一。廣東高要人。高要,在今之廣東省肇慶市。
《潛虛》之潛,深也。虛,生萬物者也,如《易》之太極。“萬物皆祖於虛”
者,祖,蘇天木釋之為混沌初開之狀,其情況如無極,因“無極而太極”,萬物
皆從此而生。“虛”先生氣,氣者,陰陽二氣也。“無極而太極”辭意含糊,筆
者一向視無極有異於太極,無極在太極之上,故“無極生太極”,此說較清晰。
《易學象數論》曰:
將謂虛能生氣,墮老氏“有生於無”之說。
“無”,混沌初開之狀也;“有”,《潛虛》之“虛”也,虛生於混沌,如
“有生於無”也。
易之陰陽二氣則生萬物,若依“周子太極圖”所云,無極而太極,陰靜而陽
動,遂成陰陽二氣,二氣動靜交替,則生、水、火、木、金、土五氣,故《潛虛》
有《氣圖》,此圖以五行為本。
二氣與五氣則成“體”,成體者,成人體之形也。陰陽二氣交而成男女,亦
可泛指有陰有陽之生物。蘇天木釋五行之氣則成人之五官,故二氣與五氣則可成
人體之形也。
《潛虛》之“體”分十等,即王、公、岳、牧、率、侯、卿、大夫、士、庶。
《易學象數論》曰:
此十等者,位也,而非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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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潛虛》之“體”其實乃指當時社會之階級。黃宗羲認為以“體”名“十
等”不當。“等”,等級也,社會之階級也,以“體”名之實屬不合。故《易學
象數論》引《太極圖說》釋“體”曰:
“二五之精,妙合而凝。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乃所謂“體”。
故“體”者,泛指男女也,或簡言之,人也。
“體以受性”,據蘇天木所云,指人備陰陽五行之體,如此則體健,體健則
可受五常之性之教化。所謂五常,指“仁、義、禮、智、信”,此說源於唐?孔
穎達《尚書正義》。此外《潛虛》之“體”尚指十體,見下文。
《易學象數論》談《潛虛》之“性”曰:
《湯誥》曰:惟皇上帝,降衷於下民,若有恒性。“以生克言性則雜矣,不
可謂之恒也。
温公從來不知性。曰:“性者,人之所受於天以生者也,善與惡兼有之,雖
聖人不能無惡,雖愚人不能無善,其所受多少之間則殊耳。”其論性如此,
猶之雜生克而為言也。
《尚書?卷八?湯誥第三》:
王歸自克夏,至于亳,誕告萬方。王曰:“嗟!爾萬方有眾,明聽予一人誥。
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綏厥猷惟后。”
孔穎達《尚書正義》曰:
天生烝民,與之善也,五常之性,使有仁義禮智信,是天降善於下民也。天
既與善於民,君當順之,故下傳云:“順人有常之性,則是為君之道。”
《尚書正義》注“若有恒性,克綏厥猷惟后。”曰:
順人有常之性,能安立其道教,則惟為君之道。
若依孔穎達《尚書正義》所云,“為君之道”者乃“順人有常之性”;
“順”,循也;循人有常之性而治之者也。
蘇天木以此說釋“體以受性”。依筆者之見,“性”者,人之本性也,善者
也;“恒性”者,人之恆常本性也,善乃人之恆常本性;人受善之本性而使家國
和諧也。
至於“性以辨名”之說,蘇天木《潛虛述義》曰:
名圖即其左體之性,視其右體之湊合而別其名。
一“名”以左體為主,以右體為客,左右體合而成一名,此乃以《潛虛》蓍
法畫“名”之步驟。
《潛虛》有所謂《性圖》,《性圖》者,一“名”之五行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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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解說涉及《潛虛》之《名圖》。一“名”以其左體與右體決定。左體與右
體皆為以下之十數:
今數12345678910
潛虛
體IIIIIIIIIIX十
左體與右體作適當之配合,即可得《潛虛》之五十五名﹝卦,見下文之表﹞。
《潛虛》之《名圖》呈圓形,五十五名依《潛虛》所用之十數﹝體﹞交錯配合而
排列於圓周上。
以下為《潛虛》五十五名,《潛虛》曰:
萬物始於元,著於裒,存於齊,消於散,訖於餘五者,形之運也。柔、剛、
雍、昧、昭,性之分也。容、言、慮、聆、覿,動之官也。繇、懠、得、罹、
湛5,情之訹﹝恤﹞6也。歬、郤、庸、妥、蠢,事之變也。訒、宜、忱、喆、
戛,徳之塗也。特、偶、﹝暱﹞、續、考,家之綱也。范、徒、醜、隸、
林,國之紀也。禋、準、資、賔、,政之務也。斆、乂7、績、育、聲,
功之具也。興、痡、泯、造、隆,業之著也。
“”,《易學象數論》用此字,同“暱”。,音“戎”,疑同“戎”,
兵也。
《潛虛》之五十五名中有五十二名每名有七變,是為初、二、三、四、五、
六及上。唯元、餘及齊三名無變﹝只有“大象”之辭﹞,其餘五十二名之變共三
百六十四﹝52×7=364﹞謂之“行”。此亦所謂“名以立行”,《潛虛述義》
曰:“顧名思義,順理而行。”
七變﹝初、二、三、四、五、六及上﹞之辭有吉有凶,吉凶分五等,是為吉、
臧、平、否及凶﹝初與上不在五等吉凶之列﹞,此五者是為“命”﹝各“名”與
吉凶五等可參閱《潛虛》之《命圖》﹞。所謂“臧”,善也。至於所謂“平”,
不吉不凶者也。《易學象數論》曰:
觀辭之善者命必吉,次善者命必臧;辭之惡者命必凶,次惡者命必否;辭之
善惡半者命必平。
五十五名之排列,依五氣流行之序而行,而每一“名”可“顧名思義”。
“行以俟命”,《潛虛述義》曰:“盡其在我,聽其在天。”盡己之所能而
行事,成敗則順天意。
以下為《潛虛》五十五名表,其排列先左數,後右數。例如“裒”以1-2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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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潛虛》則以I–II表之﹝先直欄後橫列﹞,其餘類推。左右體相同者是
為純,稱為“純名”,共十純名﹝下圖有黃色陰影者﹞。
《潛虛》五十五名表
左/
右體IIIIIIIIIIX十
I1-1元1-2裒1-3柔1-4剛1-5雍1-6昧------------
II---2-2蠢2-3訒2-4宜2-5忱2-6喆2-7戛---------
III------3-3容3-4言3-5慮3-6聆3-7覿3-8繇------
IIII---------4-4徒4-5醜4-6隸4-7林4-8禋4-9準---
X------------5-5齊5-6妥5-7昭5-8范5-9郤5-10庸
---------------
6-6
造
6-7
隆
6-8
散
6-9
餘
6-10
泯
7-1續---------------7-7考7-8特7-9偶7-10暱
8-1罹8-2湛---------------8-8歬8-9懠8-10得
9-1賓9-29-3斆---------------9-9乂9-10資
十10-1育10-2聲10-3興10-4痡---------------10-10績
第3節《潛虛》之氣圖
談《潛虛》宜先談其《氣圖》。據清?蘇天木《潛虛述義?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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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圖》者,五氣之圖也。
五氣者,五行之氣也。先談五行次序,《尚書?周書?洪範》: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禮記集解?月令第六之一》曰: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此天地之數也。一
與六合、二與七合、三與八合、四與九合、五與十合。天一生水,地六成之;
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天三生木,地八成之;地四生金,天九成之;天五生
土,地十成之。蓋木火土金水者,五行運行之次序也;水火木金土者,五行
生成之次序也;四時皆以成數言者,木火金水既成,而後功用著也。
故後世有所謂“生數”和“成數”之說法。“生數”指天地生五行之次序,
“成數”指天地之數加五。“生數”和“成數”表列如下:
五行水火木金土
生數﹝天﹞1﹝地﹞2﹝天﹞3﹝地﹞4﹝天﹞5
成數﹝地﹞6﹝天﹞7﹝地﹞8﹝天﹞9﹝地﹞10
若天生數為奇,則地生數為偶;若天成數為奇,則地成數為偶。
《潛虛》之五行數及其“詁”﹝以一字釋之﹞:
五行水火木金土
生數﹝天﹞1﹝地﹞2﹝天﹞3﹝地﹞4﹝天﹞5
《氣圖》體IIIIIIIIIIX
詁原熒本卝基
成數﹝地﹞6﹝天﹞7﹝地﹞8﹝天﹞9﹝地﹞10
《氣圖》體丅十
詁委焱末刃冢
以下為《氣圖》﹝取自《潛虛》一書,見欽定四庫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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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另一版本之《氣圖》:
以下亦為《氣圖》﹝取自蘇天木《潛虛述義?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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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天木《潛虛述義》之《氣圖》較清晰,因其X基十冢置於中央也。
注意《氣圖》十數之排列與《河圖》相同,即其圖源於《河圖》,以下為《河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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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虛》曰:
一、六置後,二、七置前,三、八置左,四、九置右,通以五、十。五行叶
序,卬而瞻之,宿躔從度,卬則為,頫則為墬,卬得五宮,頫得十數。
以上引文可參閱《河圖》。叶序,同葉序,如叶之序,即相間而排列。卬,
仰也;頫,俯也;,古文“天”字;墬,地也。宿,星宿也;躔,星宿所運
行之度次。五為天數,十為地數。故仰天可見星宿及五之數,俯則見地及十之數。
“卬得五宮,頫得十數”其實指天數為五及地數為十。
《氣圖》與五行配合,一、六為北水,二、七為南火,三、八為東木,四、
九為西金,五、十為中土。此乃五行氣之圖,較小之數表五行初始之狀況,較大
之數表其盛況或末狀,各數以一字以詁之,例如I為“原”,其餘類推﹝見上
表﹞。以下為其說明:
I為原,丅為委。一事之始為“原”,一事之末為“委”,故“原”可引
申為水之源,“委”為水之末流也。
II為火之熒。熒,微光也。《說文》:“熒,屋下燈燭之光。”屋下燈燭
之光為微光也。丌為焱。焱,光明之火也。《說文》:“焱,光華也。”故火
之始為微熒,火之末為盛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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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為木之本,為木之末也。樹木之根為本,樹木之稍為未。
IIII為卝。卝,古同礦,此處即鐵礦石也。《潛虛述義》釋之為“金在石
中未煉者也。”為刃,刀劍之刃也。《潛虛述義》釋為“金之鋒刃已淬者也。”
鐵礦經提煉則成鐵,鐵經打造則可成刃。
X為基。基,《潛虛述義》釋為“土之基低薄者也。”十為冢。冢,《潛
虛述義》釋為“土之冢高厚者也。”《說文》:“基,牆始也。”《淮南子?原
道》:“高者必以下为基。”《說文》:“冢,高墳也。”故基為土之底層,累
積之土漸高,高則成冢。
宋?張敦實撰《潛虛發微論?氣論》曰:
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榮,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土扶微助衰,歷成其
道,故五行更生得土以助之;所以昔之原者今有委,昔之熒者今有焱,昔之
本者今有末,昔之卝者今成刃,昔之基者今成冢矣。
土有旺四方之義,“五行更生得土以助之”乃以上引文之要點也。
故《氣圖》者,泛指世事之“變”,而此“變”包括成長、發展、成熟、鍛
煉等。此等情況如水之源可匯流成大河,星星之火可蔓延成燎原之火,帶根之幼
苗生長成參天之木,礦石提煉成鐵,鐵經打造成刀劍,低薄之基加厚成冢;若此
等“變”加之於人,則可指童蒙成長至經驗豐富之智者,此乃“五行之氣”所導
致者也。
《氣圖》以上述諸事物闡釋一“生”一“成”之義。
1見《朱子語類?邵子之書》。
2熊朋來,字與可,豫章(今江西南昌)人。南宋咸淳甲戌(1274)年進士。宋亡後,隱居鄉
里授儒學。著《瑟譜》六卷。
3原文因避諱作“元”。
4同3。
5《易學象數論》作“耽”。
6又作“恤”。
7《易學象數論》作“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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