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持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近日,铜仁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管理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各级各部门会议、出差、培训、公务接待、采购等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和规范。 《通知》在会议管理上要求,除特殊情况以外,必须在定点场所召开会议。会议会场一律从简,严禁用酒,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禁开展与会议无关的活动。在出差管理上要求,公务出差人员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审批程序,不得转嫁住宿费,单位不得安排私车,更不得报销私车费用。在培训管理上要求,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和会议费。培训单位严禁乱收费,不得虚报、转嫁、摊派培训费。在接待管理上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和接待清单制度,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不得将公务接待混为商务接待。在严格采购管理上要求,严格执行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规定,不得超标准采购,集中采购项目资金支出须按规定办理,不得自行支付。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规定。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自律意识,带头执行相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财政、审计机关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促进作风持续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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