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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中,汉奸下场都很惨 女汉奸的处理方式更是无法言喻

 湖心书馆 2017-03-27


2017-03-27

抗日战争中,汉奸下场都很惨 女汉奸的处理方式更是无法言喻

文/古今历史论

抗战期间,一些人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是生命,会背叛国家民族,抗战胜利后,在“严惩汉奸”案中,一些作恶多端的大小汉奸,终于纷纷落入法网,被押上了审判台。很多人也为他犯下的错误付出了代价,很多人以汉奸罪被处决。

在全民族抗战的同时,中国的国土上也出现了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汉奸。日本人为更好地统治占领区,先后扶持、建立了满洲国、察东特别自治区、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后改为华北政务委员会)、中华民国维新政府(后并入汪伪政权)、伪中华民国南京国民政府等十多个傀儡伪政权。由此产生了一批实际为日本侵略军服务的伪政府官员,也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汉奸”。

抗战胜利后,政府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处决这些汉奸,卖国求荣的人下场都很惨。例如王揖唐,1946年9月,河北高等法院判处其死刑,南京首都高等法院确认该判决。1948年9月10,他以“为敌宣传战功,叛国亲日,五次举行治安强化运动,供敌粮食、金钱及其他物资,增强敌人实力”等罪名,在北平被枪决。

对于女汉奸是怎么处理的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陈璧君这个女汉奸,她在1945年9月12日被国民政府逮捕,1946年被国民党当局以汉奸罪判无期徒刑,终身监禁。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5月,由苏州监狱遣送上海提篮桥监狱继续关押。1959 年6月17日病死上海监狱医院,年6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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