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请注明出处“扒扒船舶界”并附上我们的公众号二维码(详见文末或私信联系),违者必究! 今天,我们收到爆料,大意是“DNV采取非常卑鄙龌龊的手段裁员,现在法院已经判DNV违法”;然而爆料人似乎顾忌很多,语多不详,欲言又止。 当然,业内人士都知道,DNV已与GL在几年前正式合并为DNV GL而成为世界第一大船级社,但其中文名称迄今为止仍未确定,并且他们在中国还是保留了原来两家的法人实体,即挪威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和德国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 于是乎本着去伪存真的“扒扒”精神,小编利用强大的互联网搜了一搜,结果真的搜到了一份判决书(来自法院官网公开资料,出处请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但当事方不是爆料者所说的DNV,而是GL,即德国劳氏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 根据近期一些圈内传闻和这份判决书的日期,我们感觉这很有可能就是爆料人所指的事情,其全文如下: 以上。 据小编所了解,由于身为外企并且曾经因为中挪关系恶化而吃过几次亏,DNV在中国是个连合理避税都不敢做的“奉公守法模范企业”,而GL在过去几次裁员中也曾给出过相当优厚的补偿方案。到底是什么酿成了这样一场官司,我们无从得知。然而,小编也不止一次听到过像“两家公司合并之后,双方好的方面都没了,保留的都是各自的缺点”这样的抱怨。此次的事件是非曲直我们不做评判,相信当事双方彼此也心知肚明。经营面临困境之时,企业作出裁员之举可以是事出有因,但也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平时宣传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此刻也能得到最真实的体现。歌里唱的好:“分手快乐!祝你快乐!你可以找到更好的。”如何避免让离职的员工在未来成为老东家的“敌人”,是值得企业管理者深思的问题。不过,既然做不到“好离好散”,那么用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劳动争端和维护自身权益不失为一种最佳选择,况且,上海的劳动保护和法治环境也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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