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要求房产证非要写自己的名字,这是没有安全感的表现吗?更多的,并非是想要瓜分之间的家产。婚姻,其实更多是对男人的保障。包括离婚,都没有对相对弱者的女性有所保护。
这房子,如果是结婚之前买的。那是婚前财产,女人与男人一起供房也还是男的。结婚之后才买的,才算真真正正的共同财产。所以,即便结婚这婚前买的房子与女方都没有太多关系。而男的呢,要求女的共同供房吗?还是独立供房,家里的开销也共同承当?总而言之,这个口说无凭、真心也能变质的年代我能理解女方的心理。
如果男方婚前有协议,房子自己供、家里开销共同承当。那房子不写女方名字也行,否则让我一起供、又没有我名字——很冒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