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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铜陵市市直初中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告

 leevtl 2017-03-31

为了做好我市2016年市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我市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现公布我市市直学校2016年初中学区划分方案,市直初中学校招生工作要严格按照《2016年铜陵市市直初中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进行招生。

2016年铜陵市市直划分学区学校名单

一、统一划分学区学校名单

长江路小学、实验小学、人民小学、田家炳小学、师范附小、杨家山小学、北京路小学、建安小学、淮河路小学、露采小学、新苑小学、爱国小学、金口岭小学、映湖小学

二、对口直升学校名单

关于公布2016年铜陵市市直初中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告

备注:对口直升学校小学毕业生确因其监护人购房到其它学区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情况安排到相应初中学校;金昌小学毕业生户籍属梅塘新村的,升入市十中,其他外地、义安区户籍毕业生由义安区教体局安排到相应初中学校;民办学校户籍为我市铜官区和郊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根据学生实际住址及户籍情况安排初中学校,非铜官区和郊区户籍学生若仍要求在我市就读的,原则对口直升原小学就读学校初中部。

2016年铜陵市市直初中招生学区划分安排表

关于公布2016年铜陵市市直初中学校学区划分方案的公告

铜陵市市直初中学校招生安排说明

我市实行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政策,全市所有小学毕业生全部进入初中学校就读。

一、铜官区、郊区小学毕业生入学安排次序

1、优先安排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全产权)和户口统一的学生,按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坐落的学区安排;

2、其次安排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全产权)和户口不一致的,按其法定监护人房产坐落的学区安排;学生家庭户口不在一起,不能说明提供的房产证是其法定监护人的,请出具医学出生证或户籍证明,以证明其家庭成员关系;

3、毕业生父母在我市铜官区、郊区无住房的(需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毕业学生提供其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房产证的,如果与小学毕业学校学区一致且在此实际居住的,将按其提供的房产证学区给予安排;

4、不能提供父母房产证的学生(含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将根据学生核实后的实际住址和小学毕业学校及初中学校招生能力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对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就近安排对口直升初中学校,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其他学区有住房的,经审核后安排到其住房的初中学区,毕业学生提供的其他人的房产证将不作安排依据;

6、受理时间5月13日-6月30日。

二、本市户籍在外地就读小学回铜陵市就读市直初中暨外地户籍来铜陵市就读市直初中学生入学安排

1、小学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本、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发票、小学毕业证、小学学籍表(须附全国学籍号、义安区的毕业学生同时提供初中招生登记表,并经原毕业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按其法定监护人房产证的学区安排;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到我市就读市直初中的,需提供户口本、监护人居住证、劳务合同、小学毕业证、小学学籍表(须附全国学籍号、义安区的毕业学生同时提供初中招生登记表,并经原毕业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

3、投资兴业人员子女需到我市就读市直初中的,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上年度完税凭证、小学毕业证、小学学籍表(须附全国学籍号、义安区的毕业学生同时提供初中招生登记表,并经原毕业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市教育局将统筹安排;

4、受理时间:本市户籍学生7月10日-8月20日;非本市户籍学生8月15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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