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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账户,就该承担民事责任吗?

 法学小笨笨 2017-03-31

 

文/黄河 龚家勇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请联系无讼阅读小秘书(wusongyueduxms)

 

摘要: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是违法金融法规的违法行为,就其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1991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有概括性规定,且至今适用。根据笔者自己办理的案件,及对无讼案例中66个关联案件的分析,有42个案件判决账户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或共同赔偿责任,有8个案件判决承担部分责任,只有15个案件判决不承担责任,1个案件判决另案处理。即判决账户出借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比例高达75.76%。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有很高的法律风险,应引起警惕。另一方面,债权人在起诉债务人时,也可以一并起诉账户出借人,多一个主体承担责任,对债权也是一种保障。


一、基本案情


2013年,张某(出借人)与王某(内部承包人)、A公司(建筑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王某、A公司向张某借款3000000元,用于工程建设等内容。落款处王某签名,并加盖“A公司工程项目部技术专用章”。随后,张某将3000000元汇入A公司账户,A公司再将款项汇给王某指定主体。此后,王某归还了部分款项,A公司未还款,张某遂提起诉讼,诉请王某、A公司共同归还本金300万元及利息等。


一审法院认为:借款主体是王某,A公司非借款主体,也不构成“表见代理”。但A公司将账户出借给王某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遂判决:一、王某偿还张某借款本金2913000元,并赔偿逾期利息;二、A公司在750000元范围内对王某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履行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等。一审判决后,张某、A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张某系依据其与王某、A公司存在《借款合同》而要求后者承担还款责任,其在原审中未曾提出要求A公司因出借账户而承担过错责任的诉讼主张,A公司是否因出借账户而承担侵权责任与其是否因民间借贷而承担还款责任系两个法律关系,不宜在同一案件中一并处理,张某就此问题可以另行厘直。遂判决:一、维持一审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第二项;即撤销A公司在750000元范围内对王某上述第一项债务不能履行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内容。


二审判决后,张某仍不服,委托笔者代理再审程序。因本案争议焦点较多,其他问题先不论,笔者单就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作相关梳理,及无讼案例检索分析,供法律人参考。


二、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分析


1、A公司将银行账户出借给王某使用,是否违法


对于出借银行账户的情况,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出借,法人之间的出借,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出借等多种情形。实际上,对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第六十五条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非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一至五项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以,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法律规定明确。


2、若A公司与王某签订出借银行账户的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因《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故出借人、借用人之间若签订借用银行账户的合同,合同本身是有效的。


但是,合同的有效性并不能免除账户出借人可能承担其他法律责任。当相关法律法规对出借银行账户行为有相关规定,出借人、借用人仍可能承担责任。如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对该行为有警告、罚款的规定,就属于行政责任。其他法律法律法规也有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


三、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民事责任分析


1、A公司若将银行账户出借给王某使用,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1]经请字第2号《关于如何确定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民事责任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出借银行账户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除应当依法收缴出借账户的非法所得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罚款外,还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出借人相应的民事责任。此复。”


故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应区别不同情况。


2、无讼相似案例检索


在无讼案件中搜索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可以查到58份判决书及分布情况,从2006年到2017年,从基层法院到高院都有适用,且主要集中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具体如下:

 


再对这58份判决书做关联案件检索,可以进一步查到66份判决书(含这58份判决书),一一查看每份判决书,做相关数据分析后,可得出如下结果:


(1)66个案子中,有42个案子判决账户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或共同还款责任,占比63.64%。这42个案子可分成四种情形。具体如下:

 

表1-1:公司之间出借账户,账户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共3个案例)

 

表1-2:自然人出借账户给公司使用,账户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共15个案例)

 

表1-3:公司出借账户给自然人使用,账户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共5个案例)

 

表1-4:自然人之间出借账户,账户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共19个案例)


即承担连带责任的出借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四种情形:公司之间出借账户;自然人出借账户给公司使用;公司出借账户给自然人使用;自然人之间出借账户。


特别地,公司借用自己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股东账户使用,及公司高管借用公司账户使用的情形较常见,法院判决此种账户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也居多。


(2)66个案子中,有8个案子判决账户出借人承担部分责任,占比12.12%。如下:

 

表2:账户出借人承担部分责任(8个案例)


判决账户出借人承担部分责任的理由,主要是根据其过错大小,及债权人自己是否有过错等情形,适用侵权责任中过错责任的认定标准。


(3)66个案子中,有15个案子判决账户出借人不承担责任,占比22.73%。如下:

 

表3:账户出借人不承担责任(15个案例)


判决账户出借人不承担责任的理由,主要是认为其没有过错,借用账户行为有某种合理性存在。


(4)66个案子中,有1个案子判决出借账户责任不在案件中处理,当事人另行主张,占比1.5%。如下

 

表4:本案中不予受理(1个案例)


判决不在案件中一并处理的理由,主要是原告未提出要被告因出借账户而承担过错责任的诉讼主张,且法院认为出借账户和其他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不宜在同一案件中一并处理。


所以,针对上述66个案件的分析,判决账户出借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部分责任的比例高达75.76%。


即根据公开判例,若原告主张适用,或法院主动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判案时,决大多数情况下,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要承担连带责任或部分责任。


四、对账户出借人、借用人的民事责任,能否在同一案件中处理,及1991年批复的适用情况


1、能够在同一案中处理


笔者代理的再审案件中,二审法院认为对出借人、借用人的民事责任,不宜在同一案件中处理,告知当事人另行主张。但笔者对法院此观点有异议。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六十五条:“借用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也就是说,2015年施行的民诉法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账户出借人、借用人是共同诉讼人,原告起诉时有权一并起诉,法院也有权一并裁判,故应当在同一案件中处理。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是“出借单位”,没有规定自然人的情形,但笔者认为自然人作为出借人的可参照适用。


2、1991年批复的适用情况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借银行账户的当事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问题的批复》是1991公布的,但至今仍适用,不容忽视。


而且,2015年2月4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第六十五条进一步明确了借用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用人为共同诉讼人,也说明了账户出借人或需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二条法律规定,再结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组成规范账户借用行为的法律之网,对账户借用行为予以规范、处罚。


五、结语


现实生活中,企业借用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股东、员工等账户来使用,企业之间相互借用账户,自然人借用企业账户,自然人之间借用账户等情形都大量存在,一旦涉及经济纠纷,账户出借人很有可能要承担连带责任或其他责任。


所以,一方面,出借银行账户的行为有很高的法律风险,应引起警惕。另一方面,债权人在起诉债务人时,也可以一并起诉账户出借人,多一个主体承担责任,对债权也是一种保障。

作者微信:1772245035


文中表格若看不清,可点击此处下载大图

 

 

 

编排/王淼

责编/张雨  微信号:Ann199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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