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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依法调解

 犯不着111 2017-03-31

案情介绍

最近,有居民到社区反映,某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较差,楼道卫生经常不打扫,况且,院内无绿化休闲设施,可是,最近物业却提出物业费要从每平方米1.10元,涨到1.50元。居民还反映,他们小区的电、水都由物业控制,不交物业费,就不给卖水、电。居民问,这样随意涨价有规定吗?

社区咨询,针对这样的纠纷社区应该如何协调解决?

物业纠纷依法调解

新疆仕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康伟解答:物业管理不到位,环境卫生较差,楼道卫生经常不打扫,况且,院内无绿化休闲设施,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却提出物业费要从每平方米1.10元,涨到1.50元,这是一种违约行为。物业更无权利单方面提高物业费,物业费的提高必须在听取企业和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按物业服务等级分类制定、公布指导性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公平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公司无权限制居民买电、买水,因为,水、电的供应者非物业,其并无权利。

综上,物业的以上行为都是一种违约行为及违法行为,建议社区在调解时可以明确告知物业公司,其行为不但不正当和不合理,更是一种违约和违法行为,其应该停止这种做法。

相关依据

物业纠纷依法调解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物业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按照价格分工管理权限,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收费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物业纠纷依法调解

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和定价原则,指导全区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工作。

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物业服务收费的定价原则和定价办法,结合当地实际,调控本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水平,制定本地(州、市)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等。

市(设区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当地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

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公平以及收费项目、标准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法定税费和合理利润确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第八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指除别墅以外的所有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物业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在听取企业和业主意见的基础上,按物业服务等级分类制定、公布指导性收费标准。

个别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明显高于《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四级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的,可由地(州、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指导性收费标准。

第九条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规范其收费行为。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或业主大会自主协商确定,并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及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区分业主,实行不同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编辑:白雪晴 ;录入:黄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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