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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大自然的声迹

 alayavijnana 2017-03-31



这是生活书店2017年推送的第63篇文章





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和精神源泉。目前全球约占三分之一的死亡人口与环境恶化有关,改善环境迫在眉睫。


逃离大城市、回归自然与田园,身边的河水变黑变臭,雾霾困扰,癌症小镇,滥伐树木,土地荒漠化,杀戮野牛鲸鱼,物种加速灭绝,噪音污染,温室效应,冰川退缩……二百年来,这些问题都曾在美国发生过,或依旧存在着。今天的中国应该借鉴。今天生活君和大家推荐这本《荒野行吟》,将引领中国读者重新认识大自然。



倾听大自然的声迹

文丨孙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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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打猎、农耕、散步、野营,因为这些活动都是将人们送往田野与森林。你可以去采黑莓并从中发现奇迹;或者在赶着牛羊去牧场时,听到一支新曲,获得一个新发现。到处都潜伏着大自然的秘密。每一个小树丛中都有一条新闻。蹑手蹑脚的探险总会让你充满期望。

 

——约翰·巴勒斯(John Burroug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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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自然文学界拥有两位著名的“约翰”,如果说约翰·缪尔是“山之约翰”的话,那么约翰·巴勒斯理所当然便可称为“鸟之约翰”。

 

约翰·巴勒斯较爱默生、梭罗和惠特曼的年代要稍晚一些,但深受他们自然观的影响。《牛津美国文学词典》这样介绍约翰·巴勒斯:“通过在其家乡卡茨基尔山脉一带的敏锐观察,在爱默生和梭罗的影响下,(他)成为继两位超验主义大师之后伟大的自然散文作家。”的确,约翰·巴勒斯一生写了许多崇尚自然的作品,包括《醒来的森林》《冬日的阳光》《自然之道》《诗人与鸟》以及《叶与蔓》等,其中早期的《醒来的森林》和晚期的《冬日的阳光》两部作品是其代表作。他由此赢得“美国自然文学之父”的声誉。其实,我倒觉得以“走向大自然的向导”或“鸟类王国的代言人”称之似乎更亲切,更能代表巴勒斯的本质。生动而优雅的文字让他成为读者眼中“和蔼可亲的智者”。

 

1873 年之后,约翰·巴勒斯在纽约哈德逊河西岸西园地区购置了一片农场。他亲自设计、修建了一幢“河畔小屋”,之后又建了一间“山间小屋”,像梭罗在瓦尔登湖那样,过着隐居的、贴近乡村的农夫式生活。他在此种植葡萄和苹果,养了一匹上等好马,除此之外,他还兼顾写作,而且一住就是几十年。关于约翰·巴勒斯其人,英国作家爱德华·卡彭特在给惠特曼的书信中这样评价他——一个带着双筒望远镜的诗人,一个更为友善的梭罗,装束像农民,谈吐像学者,是一位熟读了自然之书的人。举一个例子,为了回答加利福尼亚一位学生来信询问的“鸟儿有没有意识”等类似问题,他便专门写作了《自然之道》这篇文章。

 

在后来的岁月里,美国许多人,包括西奥多·罗斯福总统都承认自己是在阅读巴勒斯作品的过程中长大,并沿着他的脚步前进的。针对他的读者,在《大自然的哲学》一文中,巴勒斯直截了当地指出:“自然的学生和爱好者们比起那些汲汲于世、上下奔走求新猎奇的人们自有一种优势,他们足不出户,便可观赏大自然在他面前列队而过。……一个人周围的森林、原野、溪流、河湖都是一本书,从中他会汲取无穷的乐趣,只要他愿意。”的确,正是约翰·巴勒斯确立了美国自然文学的写作标准,他向人们昭示了一种贴近自然、善待自然的生活方式。


我手头能够阅读到的约翰·巴勒斯作品有几本,有三联书店程虹、上海译文出版社杨碧琼所译的《醒来的森林》两个版本,北京大学出版社张白桦译的《飞禽记》、四川文艺出版社姜焕文译的《河畔小屋》、安徽人民出版社马永波和杨于军合译的《自然之道》,以及鹭江出版社川美和张念群合译的《清新的原野·冬日阳光》。漓江出版社则精编了一册巴勒斯散文集《自然之门》。


▲  约翰·巴勒斯在纽约哈德逊河西岸西园亲自设计、修建了这幢“山间小屋”。这是最合乎我想象的小木屋,也是巴勒斯晚年喜居的木屋(北京大学出版社提供)


《醒来的森林》,又称《延龄草》,或《叫醒一只知更鸟》,是巴勒斯的经典之作。这本书创作于1863 至1868 年的五年间,由八篇文章构成,于1871 年正式出版。此书的销售命运显然要比梭罗的《瓦尔登湖》,甚至比惠特曼的《草叶集》好得多,出版后成为畅销书。

 

关于《醒来的森林》,译者程虹教授在序言中这样介绍,该书是作者“以美国东部卡茨基尔山及哈德逊河畔观察鸟类的生活经历写就的散文集,让我们领略了鸟之王国的风采以及林地生活的诗情画意”。在我看来,约翰·巴勒斯的《醒来的森林》是一位博物学家将自然尤其是鸟类观察写得最有文学味,同时又是一位作家对自然观察表达得最细腻的一部作品,或者说,这是一部将自然与文学结合得最完美的著作。如巴勒斯自己在初版导言中所说,我解读自然并不是为了改进她,而是为了提取她,与她情感交融,再用自己灵魂的色彩去重新创造她。譬如观察一只鸟,巴勒斯说,我要“以某种方式将这只鸟和人类生活,和我的生活联系起来……为读者奉上的是一只鲜活生动的鸟,而不是标本”。于是,在书中他将雄鸟和雌鸟拟人为“他”和“她”。

 

准确地说,《醒来的森林》是一本约翰·巴勒斯观察鸟类的书,或者说是一张邀请读者进入鸟类学研究领域的请柬。巴勒斯曾说,鸟类学对我而言,最大的吸引在于寻觅、追逐与发现。而一切渔猎、美景或昼夜的冒险,都比不上远足时与原始自然之间的无言交融。因此,在美国自然文学作家之中,观鸟、写鸟、鉴鸟,巴勒斯是实至名归的第一人。他不但善于倾听,而且是用内在耳朵倾听鸟类。和梭罗、惠特曼的经历相似,约翰·巴勒斯一生从事过多种职业,当过农民、教师、专栏作家,也做过演讲经纪人和政府职员。但真正让他倾心的还是自然体验,书写自然。拿《醒来的森林》一书的写作来说,他力求表达的,就是要“把自然中的鸟类从科学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形成一种独特的自然之文学” 。

 

约翰·巴勒斯的生活空间主要在美国东部,包括纽约州卡茨基尔山区、哈德逊河谷以及他曾经工作过的首都华盛顿等地。他对鸟类的观察也主要是在这些地方。

 

在北方,确切地说是指纽约州,每年3 月,众鸟归来。此时,延龄草花开,蓝鸲成了巴勒斯笔下的第一只鸟。这是一种能够依靠微弱的磁力辨识方向的鸟,它们从南方飞来,带着春天的讯息,预示着春天的来临,同时也唤醒了巴勒斯的文学天赋。

 

蓝鸲又名东蓝鸲,是巴勒斯比较偏爱的一类鸟,于是蓝鸲在巴勒斯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这种鸟体形很小,却灵巧可爱,腹部呈棕白色,头部、上身及羽翼呈亮蓝色,显得漂亮。对了,在《飞禽记》一书中,附有史上最著名的博物画家詹姆斯·奥杜邦有关蓝鸲的精美手绘插图。大多数情况下属于候鸟的蓝鸲,一般生活在开阔地或林地空地之间,喜欢在树洞中或篱笆桩上筑巢。入春时节,蓝鸲的到来总会给大地带来一份惊喜。它们飞越千山万水,飘然而至;它们扬着翅膀,欢快地嬉戏;它们的鸣声,轻软而颤动;它们肆无忌惮,找寻栖息之地。


▲ 约翰·巴勒斯小木屋室内的书房。他在此与鸟儿做伴儿,找到了自己的创作灵感(北京大学出版社提供)


如果说3 月是蓝鸲的世界,那么到了4 月,则是知更鸟的天下。在约翰·巴勒斯眼中,知更鸟(实际上在新大陆称为旅鸫)是与乡村生活联系得最紧密的一种鸟类。此时的知更鸟,成群结队地掠过原野与丛林。在草原、牧场或山间,甚至在公园和庭院之中,到处都能听到它们的啁啾之声,看到它们的身影。这时,知更鸟会选择栖息在强壮、宁静的树中,在潮湿而阴冷的大地上放声歌唱。它用啼鸣打破冬季的沉闷,让漫漫冬日成为遥远的记忆。关于这种鸟,德国动物学家腓特烈·默克尔曾指出,知更鸟是一种仿佛天生具备方位感和方向感的鸟类,它们蹦跳的方向,通常就是其自然迁徙的方向。从外形看,知更鸟和蓝鸲类似,尤其是在北美洲分布广泛的蓝色知更鸟。它们充满活力,灵敏又警觉,好斗却又友善。它们不惧怕人类,喜欢与人亲近,从而备受人们喜爱,是人类忠贞不渝的好伙伴。于是,知更鸟被巴勒斯称为“积极奋发又能干的一种鸟”。

 

在观鸟方面,巴勒斯与惠特曼可谓志趣相投,他们的故事是曾经一道走进鸟类王国。关于知更鸟,惠特曼曾经这样描写它们:“无疑,它们是野性的、简单的、粗野的,但却又如此甜蜜。……从近午的灌木丛中传来的,是知更鸟纤弱的颤音。……快乐、娴熟、近乎人的声调……还有天宇那动情的呼啸。”美国作家哈珀·李曾创作著名的小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知更鸟的形象,成为作者笔下美好、自由与平等的象征。

 

菲比霸鹟,是翔食雀的先驱。相比于蓝鸲那哀怨思乡般的吟唱,菲比霸鹟的歌声清脆欢快,充满自信,音乐天赋无与匹敌。这时到来的,还有歌声悠长而且浑厚的金翅啄木鸟,它用长长的稍微弯曲的喙,向全世界发布着和平友好的宣言。约翰·巴勒斯就这样细数着鸟类,倾听它们的叫声:灰冠山雀清脆甜蜜的哨子;五十雀柔和、略带鼻音的笛鸣;麻雀美妙而又滑润的歌声;草地鹨悠长洪亮的鸣唱;黄昏雀朴实无华的小夜曲;鹌鹑的口哨、松鸡的鼓点。就连妻妾成群、不甘寂寞的褐头牛鹂,也能真切地吐露出它们的音符。巴勒斯看到的,听到的,春天里,求偶的季节,所有的雄鸟终将成为歌手。5 月之后,便是真正众鸟归来的日子。燕子、黄鹂、歌雀、金翅雀、极乐鸟、杜鹃、鹰以及各种鸫、鸦和莺会聚林间地头,共同演绎出一曲曲众鸟欢乐颂。

 

据说,约翰·巴勒斯还具备强大的听鸟天赋,能听出一只知更鸟通过模仿唱出褐噪鸫完美的歌,另一只知更鸟在自己的歌声里掺入了鹌鹑的音符,一只从东部西迁的草地鹨学会了一首新歌。


在《醒来的森林》一书中,约翰·巴勒斯细致列举了自己所观察到的一百六十多种鸟。他与这些鸟儿为伴,建立了一种真正的联系。

 

他与它们沟通对话,相互关系和睦。因为热爱,他让自己的耳朵变得更加敏锐,并且能够“创造”出鸟鸣之声。为了认识这些鸟,巴勒斯走进阿迪朗达克山,不断造访那些遥远偏僻的原始森林与峡谷,去观察鸟的生活习性,保持与鸟类的亲密接触。他说:“作为一个爱鸟的人,我对于鸟类中不曾相识的朋友十分敏感,所以一踏进泽地,就被一种活泼欢快的歌声或是颤鸣声所吸引,它来自上方的枝头,对我而言,这是一支全新的歌。”在“自然之邀请”章节之中,巴勒斯介绍了自己如何识别鸟类的方法,值得我们阅读和借鉴。他认真研读鸟类学家威尔逊和奥杜邦的书籍,对照书,找到自己想要寻觅的鸟,仔细观察其形态、鸣啭、飞行及栖息地,然后与书中的描述进行对照。他说,这样你就能很快地领略到鸟类王国的奥妙。他甚至提出了一条与读者分享的学习捷径,只要记住几条基本的鸟类划分的科目,如多数的鸟大都属于莺、绿鹃、翔食雀、鸫或雀类,这样便能认识大多数鸣禽,并且轻易地把握每一种鸟的特点。

 

我尤其喜欢《醒来的森林》中“蓝鸲”一章。这种燕子般小的大眼睛鸟,约翰·巴勒斯不但把它写得活灵活现,而且文字优雅。


当大自然造就蓝鸲时,她希望安抚大地与蓝天,于是便赋予他的背以蓝天之色彩、他的胸以大地之色调,并且威严地规定:蓝鸲在春天的出现意味着天地之间的纠纷与争战到此结束。蓝鸲是和平的先驱;在他的身上体现出上苍与大地的握手言欢与忠诚的友谊。他意味着田地;他意味着温暖;他既意味着春天柔情似水的追求,又意味着冬天躲避退却的脚步。(程虹译)


蓝鸲不仅给春天带来了第一声啼鸣,而且上苍也赋予了它无与伦比的色彩。在大洋彼岸英国,那儿的蓝鸲与红腹知更鸟几乎一脉相承,但在美国新英格兰地区,它呈现出来的主色调是蓝色,而且独一无二,曼妙无比。蓝色知更鸟——新大陆明媚的阳光与蓝天给了它一件得天独厚的外衣。

 

蓝鸲生命力极强,在全世界广泛分布,美国亦如此,南方有,北方也有;东部有,西部也有。蓝鸲既是候鸟又是留鸟。作为候鸟,每到春天,它们便从南方的佛罗里达、南北卡罗来纳或弗吉尼亚北飞;作为留鸟,在红柏、野蔷薇和圆柏浆果等植物的诱惑下,它们也会在冬季选择就地驻守。蓝鸲的适应性很强,它们通常会选择残存的树桩或树根为家,甚至挤入啄木鸟的洞穴居住,或住进燕子留下的小巢穴。蓝鸲在美国是非常受公众喜欢的一种鸟类,人们甚至将为蓝鸲搭建鸟屋演变成了一种时尚。蓝鸲的夫妻生活堪比人类,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为此约翰·巴勒斯给我们讲了这样一个浪漫而又有趣的故事。

 

雄性蓝鸲可谓世上最快乐同时也是最忠实的丈夫,他与雌鸟总是形影不离,他从不领路,也不发号施令。他跟随雌鸟,为她喝彩,浪漫而又充满诗意,而雌鸟的生活则忙里忙外,是个勤劳的妻子。在家庭生活中,雄鸟充当的角色始终是一个欢快的护卫官,总是寸步不离地守护着雌鸟。当她孵化时,他定期给她喂食。当选择巢穴时,雄鸟非常活跃地寻找巢址,他从不越权,把选择权留给妻子。女权社会,他尽量讨好并鼓励。当雌鸟选定巢址后,雄鸟则为她高声喝彩。在筑巢时,所有的重任全由雌鸟完成,而雄鸟只是一个旁观者。当然,他并不闲着,承担监工的角色,他用动作与歌声为她加油鼓劲儿。当巢筑好后,雄鸟便会钻进巢穴巡视一番,出来时,便率直地高喊:“妙极了!妙极了!”

 

这就是蓝鸲,这就是“见微而知著,见一毫而知雄狮之穴”的约翰·巴勒斯。


丨   本文选自孙重人新书《荒野行吟》



《荒野行吟》

作    者:孙重人

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 三联书店

                生活书店出版有限公司

出版年: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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