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 我以前的一个同事,把5000块钱借给了他一个朋友,因这个朋友同他住在一个小区,2家处的也很好,所以他一直没有催他还钱。后来,这个朋友换了工作,也搬了家。 过了很久,这个朋友一直没还他钱,于是,我这同事就通过微信婉转的向他朋友催债,他朋友也是满口答应,说见了面就还。 可是,2家离的远了,见面的机会也就少了,就算偶然见一面,对方也总说没带,下次吧。我同事也就不好在说什么了。 就这样催过几次后,他这朋友一直没有还钱,这债也就这么一直拖着。 有一次,同事急用钱,打电话给这个朋友,这一打才发现,对方电话打不通了,此时,他才知道,这朋友去了外地工作,换了电话以及一切联系方式。 当所有人都为同事鸣不平,责骂那位不守信用的朋友时,同事却又说了另外一件事。 他说:几年前,他刚工作时,向他一个同事借过1000块钱,因为是同事,天天见面,关系也不错,他就一直没有还钱,而对方也没好意思催。 后来,他换了工作,同事曾含蓄地向他催过债,他却装作没听懂蒙混了过去。那时,他有了侥幸心理,觉的反正2人以后见面的机会少了,这钱,能拖一天算一天,说不定哪天能赖掉了呢。 再后来,他同事回老家发展了,给他打过电话,也提到过钱,当时,他也是满口答应,说过2天就把钱打过去。可到现在,几年过去了,他也没有还。 这期间,不是他没有钱,也不是真忘了,是他真想赖掉。 如今,他也遇到了这种事,这让他想起了当年的自己。 他说:以前,我赖了别人1000块钱,现在,别人就赖我5000块钱,这不就是常说的因果报应吗? 这么多年了,我以为我把那债赖掉了,而今看来,这世上哪有真能赖掉的债呀,只不过是暂时不还,以后加倍还罢了。 经历过这2件事,我这同事就大彻大悟了,赶紧给他以前的同事联系,要还人家那1000块钱,遗憾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早联系不上了。 而对于那个欠他5000元的朋友,他说:即便他现在赖掉了,我也能释然,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在别处加倍偿还这笔债。 的确,这世间没有真能赖掉的债,在最近的热门话题“于欢案”中也处处透着这个道理。 “于欢案”中的死者杜志浩,死亡时间是2016年4月,就在他死亡的前几个月,2015年9月份,他驾车撞死一名女学生并逃逸。这件事,在当地人人皆知,可为什么他没有被抓起来,还一直逍遥法外呢? 或许他通过钱让对方父母放弃了对他的法律追究,也或许他通过了别的办法让执法单位“一直抓不到他”。就这样他逃过了牢狱之灾,法律的制裁。 然而,他一定没有想到,几个月后,他却丢了性命。 如果几个月前他老老实实地接受了法律的惩罚,没有赖掉他应还的债,那么,他死亡的那天,应该还在监狱,也不会丢了性命。 这是老天让他用生命来偿还他曾赖掉的债呀。 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在借高利贷之前。她还欠着银行的债;欠着租金的债;还非法吸收公众的存款;还是上了黑名单的老赖。这些都能说明,她早已经赖了很多人的债了。 再看现在的苏银霞,不仅自己被拘了起来,还把儿子也搭了进去。 这样看来,他的债真的赖掉了吗? “于欢案”中的高利贷主吴学占,是个涉黑头目,在于欢案4个月后,公安摧毁了他的组织,抓了他本人。 有这个下场,是不是在偿还这么多年为非作歹所欠下的债呢? 佛说: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人与人之间的相处就是如此。你欠着我,我欠着他,他又欠着你。只要时间到了,这些欠的债就会准时让你来还。 欠的越多,将来还的也越多。今天,你在这里得了便宜,明天,就会在别的地方吃亏;今天,你在这里吃了亏,明天,上天也会在别的地方补偿给你。世间因果就是如此,根本就不存在真的亏或真的赚。 佛还说: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也就告诉了我们,若想不吃亏,不倒霉,就要做到别亏欠。有债一定要去还,你若不还,因果报应就会帮你加倍还。 别存侥幸,这因果从来不曾饶过谁,所以这世上也从来没有真能赖掉的债。感情债如此,道义债如此,金钱债更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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