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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环保税001:王建凡解读为啥要进行排污“费改税”

 slof2008 2017-04-01

1、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解读为什么要进行排污费“费改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6年12月25日新闻发布会,财政部税政司王建凡副司长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王清共同回答与环境保护税法有关的问题。

[经济日报记者]排污费征收制度已实施多年,为什么要实行“费改税”?我们注意到,新税法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在实施前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做?开征环保税对企业负担有什么影响?

[王建凡] 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文件中明确提出:“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二是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三是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税制体系。四是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预算约束。

1979年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至今已实行30多年。针对影响环境的重点污染源情况,我国选择对大气、水、固体、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征收排污费。2014年根据污染治理新情况、新要求,国家进一步调整了排污费征收标准,在原有标准基础上,总体向上调整一倍,并允许污染重点防治区和经济发达地区适当上调征收标准。2015年征收额为173亿元。通过收费这一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强环境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对我国防治环境污染、保护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影响了该制度功能的有效发挥。针对这种情况,有必要实行环境保护费改税,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制度建设。

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税是新开征的税种,涉及面很广,收费与征税两套制度要进行转换,政策上和征管上确需做许多前期准备工作,具体有以下几项:一是起草税法实施条例,细化具体政策和征管措施,并按程序报请国务院批准。二是对授权地方决定的事项,包括确定具体适用税额、增加同一排放口应税污染物的项目数等,由各省(区、市)按法律程序确定和报批。三是做好税收征管准备工作,包括建立税务与环保工作配合机制、调试征税信息系统、交接纳税人资料、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等。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纳税辅导和业务培训,确保征管工作有序进行。总之,环境保护税作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第一部税法,我们将按照法治精神做好税法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税法顺利有效实施。

这次环境保护税法的制定,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实现收费与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根据现行排污费项目设置税目,将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作为环保税的税额下限。还要给地方一些授权的规定,根据环境治理的需要,在授权范围之内确定具体的税额。总体来说,这个制度是一个平转。我们也是考虑当前的经济环境之下,企业的负担能力问题。环境保护税和其他的税收还有一些不一样的,企业履行环保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了,就可以少缴税,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个负担的平转从这个角度考虑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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