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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外就医,医院确认审批即可

 乐智天成绘本馆 2017-04-02

大同市简化城镇职工

医保转外就医手续

下月起可在医院直接办理



  记者3月29日从市医保管理中心获悉,从4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外就医审批手续简化,为方便参保职工因病情需要办理转诊就医,该中心研究决定,参保职工需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由本市最高级别医院(含专科最高级别医院)确认并审批,取消医保中心审批环节。

  

  据了解,目前本市有权办理转诊就医的医院包括:市三医院、市五医院、解放军322医院、同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医院、市一医院可办理全科转诊手续;市二医院可为恶性肿瘤疾病患者办理转诊手续;市四医院可为传染病、结核病患者办理转诊手续;市六医院可为精神疾病患者办理转诊手续。上述医疗机构根据参保职工病情诊断情况直接办理转诊就医审批手续,使业务流程更加简便优化,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方便。

  

  具体办理转诊就医流程是:参保职工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所限不能诊治或病情确需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须在转往目的医院前由经治医院主治医师填写病况签署意见,经患者(家属)提出申请,医院医保部门审核确认并签字盖章。此外,转诊就医申请表有时效性,恶性肿瘤6个月内有效,其他疾病2个月内有效;转诊急诊患者无需办理转诊手续,报销费用时须提供急诊病历及单位个人说明;医院违反办理医院病种限制、办理流程及办理原则的费用,市医保中心不予报销。


大同日报记者  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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