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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新旧版对比表

 昵称8358064 2017-04-03

最高人民法院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

2017最新版与2014老版对比

2014老版

[2013]14

2017最新版

[2017]7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

量刑时,应以定性分析为主,定量分析为辅,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

解读将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进行主次的明确,可以避免裁判时出现本末倒置的情况。

(三)强奸罪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三)强奸罪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解读提高了强奸罪的起点刑。

(四)非法拘禁罪

……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四)非法拘禁罪

……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解读删除了“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的提示性规定。从实践来看,致人重伤、死亡按比例提高基准刑并无不妥。

(八)抢夺罪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八)抢夺罪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或者两年内三次抢夺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次数

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抢夺,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抢夺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抢夺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抢夺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解读提高了抢夺罪第二档的起点刑,并将抢夺罪的次数规定完善入量刑规范之中。

(十一)妨害公务罪

……

 

(十一)妨害公务罪

……

3.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解读增加对暴力袭警的基准刑,符合目前严厉打击暴力袭警的形势要求。

五、附则

1.本指导意见规范上列十五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

 

五、附则

1.本指导意见规范上列十五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其他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可以参照量刑的指导原则、基本方法和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规范量刑。

 

解读扩大量刑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

备注以上解读立足于网络上传播的20142017版量刑指导意见,请读者以权威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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