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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经 | 《金刚经》(三十一)于一切法应如是知 如是见 如是信解 不生法相

 蔡刚2sn8076xeg 2017-04-03


于一切法 应如是知 如是见 如是信解 不生法相
                               ——摘自《金刚经》

解:语出《金刚经·知见不生分第三十一》。此一品中佛陀教育须菩提于一切法上不生人、我、众生、寿者的分别见,不生法相,因为“所言法相者即非法相,是名法相”,法相也是空。
真正学大乘佛法、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想求得大彻大悟的人,于一切法,包括世间、出世间法,应如《金刚经》所讲的一样去知见。而这“知见”也只是一个表达的方法而已,一个揭穿真义的名相而已,只是为了表达“不生法相”这样一个意思。
那么什么是“法相”呢?我们意识思想里的形态,也就是所有现象、观念,都是法相,比如我们学佛的不同法门、路径,也都是法相。
佛陀一句“不生法相”,就是要告诉我们,不要在自己心里造作一个什么出来,连“佛”的样子都不要生出来;一切空有都不住、不著,无住、无著。这就是“不生法相”的真意,一切法都应如是知、如是见。
这就是《金刚经》告诉我们的法门了:善护念,无住著。当我们真正做到无所住而生其心时,烦恼就是菩提了。如此简单的法门,佛亦不著、魔亦不著,在平凡中真实和超脱,又哪里会有个烦恼永远停住在心里呢?



编辑 | 近水
制图 | 朱淋
责编 | 素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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