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卫是一个古代官名。清制中,选满蒙勋戚子弟及武进士为侍卫,分三等;又在其中特简若干为御前侍卫及乾清门侍卫,为最高级。 御前侍卫 清初选上三旗子弟为侍卫,以勋戚大臣统率,有御前侍卫、乾清门侍卫、一等侍卫、二等侍卫、三等侍卫、蓝翎侍卫等,掌宿卫扈从,更番轮直。又有粘竿处、上驷院、养鹰狗处、善扑营、武备院等处侍卫,皆统于三旗。 而作为清朝常备的侍卫机构——侍卫处,曾改称“领侍卫府”,负责统领侍卫、亲军。其管理人员有: 1、领侍卫内大臣——正一品,六人,上三旗中每旗各二人担任。 清朝疆域图 其职责是挑选侍卫、亲军,训练弓马骑射等技艺,侍卫的考核升降,日常的宿卫值班,朝会、御门听焉得地列侍,皇帝出巡时随扈守卫等等。领侍卫内大臣均由皇帝直接钦选,通常由内大臣、散秩大臣及满洲都统、大学士、尚书、将军中选授。 2、隶属于侍卫处的侍卫。包括: 一等侍卫——也称“头等侍卫”,正三品,60人。 二等侍卫——正四品,150人。 大内侍卫 三等侍卫——正五品,270人。 蓝翎侍卫——正六品,90人。 3、随旗行走的宗室侍卫 一等侍卫9人。 二等侍卫18人。 三等侍卫66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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