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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爱情与自由

 湘益资黄 2017-04-04

by李银河

 生命、爱情与自由


       喜欢裴多菲的想法: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生命和爱情全都不能与自由相比。裴多菲所说的自由或许有很重的政治色彩,我心中的自由则更多精神自由的成分。


       扪心自问:什么是我最看重的人生价值?答案是:自由是人生最重要的价值。所谓自由包括身体的自由、人际关系的自由和精神的自由。


       身体的自由有几个内涵:最直接的是不受拘禁,不在监狱、集中营、看守所,能想去哪里去哪里;间接的是不被规则拘束,不受风俗习惯制度的约束,可以想做什么做什么(当然不能违反犯罪法,做伤害他人的事);再抽象些是不受伤病的拘束,能够自由自在,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人际关系的自由则指不受任何关系模式制度的压抑,所有的人际关系都是自己喜欢的,这才算得上是自由的。不和谐的亲属关系,勉强的朋友关系,不喜欢的夫妻关系,都是对自由的压抑,拘禁,是令人无法随心所欲的。自由的关系才令人感觉到舒适和快乐。


       精神的自由则是对真善美的自由追求,在求真的领域完全没有禁区,打破一切宗教和政治的禁忌,去追寻真相,追求对事物的最中肯最贴切的看法,没有不敢碰触的问题,没有无法说出的真相,没有不能想象的领域。在道德伦理和审美的领域也可以自由地徜徉,自由地享用,自由地创造。


       生命是珍贵的,爱情是美好的,但若与自由相比,它们还是略逊一筹。听到过自由王国与必然王国的说法,大多数人只能生活在必然王国,为环境所左右,为习俗制度观念所规定,只能被动地活着,所作所为都是必然的,被决定的,无法改变的;只有少数人能够进入自由王国,不为环境左右,不受习俗制度观念的拘束,能够主动地活着,能够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想交往的人,获得精神自由,活得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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