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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搅屎棍法官的代理词

 輝夜君 2017-04-05
今天当我看到你的书记员打出来的庭审笔录时,我惊呆了。
因为我不知道他打的一堆话究竟是谁说的。
我也不知道我说过的话是谁记了。
我刚提起笔改了一个地方,你就指着我鼻子开始骂我了:你他妈学没学过法律?
我妈没学过法律。学法律的人是我。
我第二个地方还没改,你又问了句:这是对你有利的地方,你知道么?你改什么改?你做过交通事故的案子么?出租车司机要是他们单位员工,我看你去哪要钱!
我改完第二个地方,你开始调查我了:哪个所啊到底?你哪个大学毕业的?你是律师么?
我看着庭审笔录欲哭无泪了,因为里面还有50%的地方,我需要修改添加更正删除。但是你已经不让我改了。
操你妈。
我想问下对我有利的不符合事实的东西我就一定要撒谎说这是真的么?
你说我没学过法律,那么我觉得你不但没学过法律,连做人都不懂。
我今天改动的主要有两处,我想针对我这两处改动发表下我的意见。
第一处,是“审:被告一和被告二之间是承包关系,原告有异议么?原代:没有“
我不记得我说过这句话。
诚然,承认这句话对我方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但我还真没看出来,如果法庭认定肇事司机是公司员工会给我方造成什么不利影响。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 》第八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肇事司机因载客时停车不慎,造成我方当事人人身损害。如果肇事司机是出租车公司员工,公司必须承担民事责任。
出租车司机被认定为员工后,我方为何不能从公司拿到钱?
而你所说的挂靠的那种情况,我不是没有考虑过。的确,在我国的很多判例中,挂靠在出租车公司下的出租车司机一旦交通肇事,造成了第三人人身损害,出租车公司要付赔偿责任。
但是这些只是判例和常规,我没有找到相应的法条。唯一一条比较类似的法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就存在两个问题:1、我如何证明出租车所有者出租车公司对损害有过错?2、相应赔偿责任是多少?
我主张他们是劳动关系对我方更有利还是我承认庭审笔录上所记的对我更有利?
就算那些子虚乌有的话是对我有利的,我为什么承认那些根本没发生过的事?
到底是谁他妈没学过法律?
作为一个审判者,在这边虚构些子虚乌有的话,不觉得可耻么?
是不是学过法律的人,就一定要为了利益去颠倒黑白,否则真对不起自己的四年?
我改动的第二个地方是:”审:双方不同意调解。“
我在庭前和肇事司机沟通过,我们都认为保险公司赔付完后,我们对于剩下的数额可以再商议。
结果你从开庭到结束,没有说过一个关于调解的字。
我他妈还在等你说调解呢。结果你让你的书记员把笔录一下子打出来了。
操!什么情况????
你他妈什么时候组织调解了?
什么时候?
难道庭审时我他妈睡着了么?
你质问我:调不调会影响你什么实体权利?你有病么?你知道你改了笔录还要再跑一遍么?
对,我有病!我他妈见惯了和稀泥的法官,忍受了两年你们说的”诉前调解“是”前置程序“。我他妈要是没病怎么能忍你们这帮傻逼到今天!!!!!!
 你管我实体权利会不会受影响呢。关你屁事。你管我要不要再跑一次呢。我他妈遵照程序办事,我他妈开心,关你屁事?
你他妈着急回家吃饭就可以把所有的程序都掠过去么?
你怎么知道我们相差过大?弄不好我当事人就他妈要一块钱呢。你连问都不问就他妈直接把调解程序给省掉了。我操你妈。我改有什么不对?
这他妈只是我改得地方。我他妈要加的地方还没写呢。
对方质证时,认为我方为了多要钱,有把自己伤口恶化的嫌疑,因此没有提供给法院最初的病历。
我承认这点我开庭前没想到,质证时比较被动。
但是我说的那句:出院记录上已经载明其受伤原因是车祸而非其他原因。眼瞎的你和你耳聋的书记员为什么没有加上去?
我说的事后将证据补交给法院,你为什么没有加上去?
对方向法院交了一堆票据,你说和本案无关,原告就不用质证了。
那你为什么把他妈”原告:无异议“几个字加上去?
是不是现在法庭庭审笔录也跟小学生作文一样,要求字数多少啊?你他妈删掉了我那么多话,怕对不上,不得不把我没说过的话全部都加上去?
操你妈!
你说这只是个小案子,你做这么多事是他妈有病么?
对!
我有病!
我他妈加班加到三点写代理词,累得吐胆汁!结果你他妈今天连他妈辩论都没组织就他妈下班了!
我操你妈!
你他妈着急下班回家吃饭!
你他妈知道老娘连他妈午饭都没吃呢么?
你觉得你刚审完一个案子再开一个庭真辛苦。
你他妈知道我昨天忍着胃痛胆痛脑子痛写代理词写到3点早起六点跑到雨花中午跑到当事人家下午跑到你们江宁鸟不拉屎的地方急忙来开庭么?
你觉得你每天案子一堆,累得要死。
你知道我忙的时候连续出差二十天累得像傻逼一样,闲的时候饿得要死可怜得和狗一样么?
你他妈觉得小案子不用花时间就可以马马虎虎带过了么?
不好意思。我是小律师,我接的所有的案子都是小案子,我的当事人都是草芥贫民小人物。你眼里的小案子在我们这些P民眼里都是大案子,都是攸关身家性命的事。
是的,我不是律师。
我不配这个行业。
我做完这个案子就不做了。
不想再看人间惨剧,也不想在有生之年再遇见像你这样的傻逼。
你知道让我最恶心的事是什么么?
就算我现在骂你骂的再欢,我一会还要在代理词里的第一句写上:尊敬的审判员
从此,尊敬在我的世界里成了傻逼的代名词。
你是多么的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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