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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铝合金轮毂的“原厂”、“副厂”说

 平凡的人平凡事 2017-04-05

    铝合金轮毂与大部分汽车零部件一样,都是由经过汽车厂审核并指定的铝合金轮毂制造商以OEM方式生产的,简单的来说,所谓的“原厂”轮毂就是由这些整车厂指定的轮毂厂家生产的;“副厂”轮毂就是由非指定的轮毂厂生产的。

    为了更清楚的解释这个概念,我们先大致了解下汽车厂采购铝合金轮毂的过程:首先,整车厂要对目标铝合金轮毂供应商进行考察,对其软硬件按照整车厂自己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潜在供应商须进行整改,合格的就可以根据整车厂提供的图纸或样轮进行报价投标(以前也有由轮毂厂提供轮型的情况),中标的轮毂制造商根据要求制作样轮、做实验、小批量提供样轮,全部考核合格后即可批量供货。

    在某一款轮型的产品正式供货时,整车厂往往会要求轮毂制造商禁止向其它渠道销售该产品(在中国市场至少是这样的),直至该轮型被彻底淘汰。因此,为整车厂配套的铝合金轮毂只有两个流向,一是装配在汽车上,还有极少比例的轮毂由整车厂配送给4S店,所以理论上讲,只有在4S店才能买到真正的“原厂”铝合金轮毂。当然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的,在当前这个不遵守游戏规则的市场中,某些为整车厂供货的轮毂厂会把有质量瑕疵的“二级品”销售给铝合金轮毂经销商,这些“二级品”也是正宗的“原厂”配件,只不过都是外观多少有点毛病的不合格品。另外,最近听一个铝合金轮毂经销商说起,某些4S店也从他那里进货,那么就意味着现在在4S店里,也有可能买到假冒的“原厂”轮毂了。


    下面再说说“副厂”轮毂,“副厂”轮毂分两种,一种是与“原厂”轮毂一摸一样的,这其实就是百分之百的假冒产品,但不一定伪劣,这些产品都是那些专门生产针对零售市场轮毂的小轮毂厂仿造的;另外一种是安装尺寸与“原厂”轮毂一样,而外观款式完全不一样的轮毂。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上述各种情况中,仿造“原厂”轮毂有侵犯知识产权的嫌疑;轮毂厂将有质量瑕疵的“二级品”抛向市场属合同违约;4S店从别的渠道采购零配件,应该是“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我们在这里提醒有这些行为的商家应注意回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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