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首次独立参保个人办理社会保障卡

 厦门社保代缴 2017-04-06
首次独立参保个人办理社会保障卡
     
事项编号350200RSJGG0053
事项名称首次独立参保个人办理社会保障卡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社部发〔2011〕47号)第3、5条; (二)《厦门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厦府〔2005〕318号) 第11、15条。
办理条件首次独立参保个人,已到地税部门办理完成参保登记手续5个工作日。
流程图
点击查看大图
法定期限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2日
申报材料(一)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如为代办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二)参保人员的制卡资料(范本见附件),要求如下: 1、规格大小为A4纸半张;2、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清晰,字迹模糊时要在空白处注明; 3、参保人员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一张;相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参照《居民身份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GA4612004),照片背景为白色,无边框,人像清晰,必须着有领的深颜色衣服。已经领取本市二代身份证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需提供照片。
相关表格请在此下载表格![表格]制卡资料范本.doc
样表[样表]制卡资料范本.doc
事项收费不收费
办理机关各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责任部门各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各区社保中心:【见备注】
办公时间翔安区社保中心: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其它区社保中心: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联系电话12333
监督部门、电话5369038、5323210
受理形式暂未开通网上受理,请至窗口受理
备注

各区社保中心:点此查阅社保经办机构地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