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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主持人起诉建行!竟然为了300元利息钱,但所有人都在为他点赞

 西西里头痛 2017-04-06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近日一纸诉状将中国建设银行告上法庭。

69.36元逾期10天“生息”317.43元

2012年11月,李晓东在建设银行北京西直门北大街支行办理了建行龙卡信用卡,激活后该卡一直正常使用。该信用卡账单日为次月7日,到期还款日为次月27日。


2016年3月,李晓东在银行规定的当月记账周期内刷卡消费了18869.36元。至同年4月27日到期还款日,银行自动从其约定的还款账户里扣款18800元。因约定还款账户中的余额不足,因此欠款69.36元未还。


李晓东表示,他并不知道钱没有还清。直至新的账单日5月7号,李晓东在查对账单时才发现,他的信用卡账单中有一笔317.43元的利息。


从4月27日未足额还款,至5月7日查对信用卡电子账单,短短10天之内,欠款69.36元竟产生了317.43元的利息。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


李晓东在多次拨打建行的信用卡客服电话后才得知,建行并不是根据其未偿还的69.36元来计算利息,而是以其当月账单的刷卡消费总额来计算。也就是说,只要该行的信用卡用户未能在还款日足额还款,那么从记账日到还款日的每一笔消费都要计算利息。


李晓东表示,这种计息方式有违公平,这种不公平的条款,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是,向银行客服反映该问题,银行客服却称这是行规。


据此,李晓东将建行北京西直门北大街支行、建行北京市分行、建行信用卡中心告上法庭。

当事人认为“全额计息”为无效格式条款

李晓东在诉讼中表示,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三被告提供并据以计算利息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第三条第九款系无效的格式条款,并请求法院依法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返还317.43元的利息。


李晓东的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此案的关键点就在于该领用协议的相关条款规定是否为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据了解,在建行用户申领信用卡时,填写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申请表”背面均有一份《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领用协议》(以下简称领用协议)。


该领用协议第三条第九款规定:甲方在对账单所载到期还款日前清偿全部欠款的,当期对账单所载消费及通过贷记账户的圈存交易可享受免息还款期。否则全部欠款不享受免息还款期,乙方自银行记账日起,根据甲方实际欠款天数,按每日累计欠款余额乘以日利率计息,日利率为万分之五,按月计收复利。


李晓东认为,在申领信用卡时、账单周期内未全额还款时,建行工作人员均未向他明确释明或告知该条款的规定,相关的“领用协议”也未能完整的对违约情形、信用卡计息方式、收取标准等进行详细披露。


李晓东表示:“被告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及信用卡服务提供方,对明显不利于原告的条款没有尽到充分的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加重了原告作为消费者的责任,其不合理的规定对作为消费者的原告明显不公,相关条款应属无效。”


记者就此案联系到建设银行,建行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由于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中,因此不便对案件作出评论。

“全额计息”是否合理合法存争议

公开资料显示,全额计息,也被很多消费者称为“全额罚息”,是指在信用卡还款最后期限超过之后,无论当月信用卡是否产生了部分还款,发卡行都会对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息。这样很容易导致用户因为没有按时还款,而被银行收取高额利息和滞纳金。


听起来有点拗口,举个例子说一下

比如微兔3月2日刷了10000块钱的信用卡,3月23日是账单日,4月9日是还款日。在4月9日的时候,微兔只还9999元,欠了一块钱,那么银行就会从3.2开始按日息万分之五给微兔这笔10000元记利息,直到你全部还清,并且到下个周期的时候利息会“利滚利”的进行计算。

图片来源:七七读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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