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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家训家规

 梁园处士 2017-04-07
《栖溪吕氏家谱》中记载的
——吕氏家训家规

族谊以敦睦(亲善和睦)为尚,式好(骨肉和好)以和逊(和睦谦逊)为先。
宗公夙有垂训,子孙益宜率遵。支条同本,孰非一气之遵。情谊相连,均属亲亲之爱。勿以小利而忘大义,勿以小忿而怀嫌隙。以小加大,罪所难宽。以尊凌卑,理亦宜戒。嗣后倘有争执,当听族长,通族公议处分。至若无端兴讼,恃力思逞,及造意挑衅,片戕本支者,彼既负鹰鸇之逐,宜共申楚夏之威。
吾宗自河南迁来,源远流长,族蕃支衍,承忠厚之世德。传家已历见发祥,习诗礼之遗规。肄业须益勤攻苦,或务稼穑,必专采作,方可盈宁。或事懋迁,惟一意经营,乃成基业。非分之事不可为,根本之图宜倍笃。孝第为百行之原,礼仪系守身之要。彼此互相劝勉,世绪更自昌隆。倘有酗博成群,行伤风化者,鸣鈹(指一种兵器)共攻,不得与胙。

康熙二十三年岁次甲子孟冬朔
衍字辈孙翼凤谨列
吕翼凤,字闇生,号丹羽。康熙二年癸卯举人,康熙六年丁未科进士,官安徽宁国府泾县正堂。
按:今日上午,吾弟来电,询家谱中有无刊载家法族规?说是镇文体中心老师要了解有关情况。因吾早晨即去径山,故请其从旧谱中翻找,寻到了先祖制订于康熙二十三年之栖溪吕氏家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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