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费医疗报销手续 自2012年1月1日起,校医院已将启用新的转院门诊药费报销系统,报销时间和相关规定如下: 1.每周一至周四上午(节假日、寒暑假另行安排)为师生员工提供药费报销服务,限定每人每月只能报销一次。 2.前往育新、柏儒苑小区的报销时间为每月第三个周五上午;前往沙河校区的报销时间为每月第二个周五上午。 3.转院门诊药费报销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医疗证、转院证明、医药费处方、收据、药品类别规定明细。 4.报销款代发时间定在每月中旬,具体到账时间依照财务处和银行受理时间决定。 5.医药费报销均不能跨自然年度,每年年底或学期末会有关于截止报销时间的通知发出,请随时关注校医院网站公告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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