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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扶养赡养父母的义务有哪些?

 昵称40522588 2017-04-10

1、子女扶养赡养父母的义务的含义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帮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间。

2、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的内容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部分男女、已婚或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老年人子女对老年人有如下赡养义务:我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畜牲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十六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由兄、姊抚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十八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和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十九条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

3、不依法赡养父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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