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计量概述 那么有效劳动要通过什么方法去计量呢?很显然自然劳动时间不能作为有效劳动计量的标准,不仅各种劳动的强度、技能要求和劳动条件等复杂程度都有明显区别,而且单纯的以时间计量的话劳动者就有拖长工作完成时间的道德风险,还有就是直接耗费劳动也不一定能转化为有效价值。 劳动力价值也不能作为有效劳动量计量的标准,劳动力价值只能说明劳动者所具备的劳动能力,劳动计量的前提是在有实实在在的劳动成果之后针对形成这一劳动成果所付出劳动量多少的进行计量,而劳动能力只不过是一种没有发生实质劳动行为的劳动潜能罢了,并且只考察劳动能力就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 团队生产里个体的复杂劳动(非创造性劳动)的有效劳动计量所采取的思路首先是用的互动、博弈的方式评价出某一劳动岗位单位劳动时间(一小时)内所包含的有效劳动量。这是一个大方向,之后就是使不同劳动岗位之间的共有衡量要素(劳动能力、强度、环境等)的差异通过统一的标准用数值或文字表达出来用作参考比较,进而结合各要素的大小综合评价形成一个岗位的劳动系数,这种劳动系数可以把各种复杂劳动的单位有效劳动时间所包含的劳动价值量用数值表达出来,并且可以根据供需情况上下浮动。 根据复杂劳动的劳动量是简单劳动的倍数原理,这里我们设立一种简单劳动作为计量标准称为金劳动,就像商品交易的等价物一样发挥媒介的作用。(金劳动是当作劳动计量的社会标准劳动起作用的。其中,金劳动量代表着某种简单劳动在单位时间里所积累的有效劳动量,单位时间一般为一小时,把某种复杂劳动单位劳动时间所含的有效劳动量与金劳动在单位时间所含有的有效劳动量做比较,得到一个倍数就是上述说的劳动系数,这样每一种复杂劳动都有一个对应的劳动系数,分立的复杂劳动就可以通约比较了。)各种劳动在劳动能力、劳动强度、劳动条件与环境的差异造成了各种岗位劳动系数的不同,而劳动能力和强度的差异,是由劳动种类的性质、劳动现场的客观劳动条件以及劳动群体主观的评议共同决定。 一般来说,某个岗位工作的劳动系数可在明确这项工作的劳动强度、劳动能力、劳动条件与环境等要素之后可通过人际广度和时间深度的多次博弈与试错逐渐形成一个相对准确的劳动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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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劳动定额 > 《4-2.管理研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