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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和人权——社会学的几个公理

 博古轩8 2017-04-10

1、我们的动物性,让个体的私成为必然;我们生活于社会,使集体的公成为必须。


2、我们生而平等,是社会让我们分化。我们生不由己,却在同一个天下;我们生无分别,却被打上烙印;这注定,我们生来平等,是社会让我们分化。社会的分化是为了相互依存,因此,社会性的公,要求保障个体人权私的前提下,拥有不相互伤害的公。



3、生来拥有平等权,成长拥有不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发展权。我们生来的不可选择性、一无所有性、动物性、人的共同特征性,注定我们拥有天然的平等性;我们的动物性,注定要求我们具有天然的发展性;而我们的社会性,注定我们具有相互的依存性;这个相互的依存性,又要求我们具有集体的共荣性;使我们个体的发展性,不应该具有相互的伤害性。


4、我们本就是公民。公民公民,依赖公共生活之民。我们生自父母,一踏入人间,就进入了社会。而社会本就是一个公共场所,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是相互依赖而生长。因此,我们生来就是一个公民。



5、我们天生的人性,注定让我们拥有天生的人权;而我们天生的社会性,使我们拥有天生的公民权。


6、公民权是人权的社会体现。体现个体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是人权;而体现个体人的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是公民权。作为一个体人的体现,我们拥有天生的生存权、自由权、表达权、发展权;作为一个社会性的公民,我们拥有天生的参与权、决策权。



7、纵向的人性,伴随人权;横向的社会性,伴随着公民权。


8、人权是个体私的体现,公民权是人社会属性的表达。作为一个人,我们天生拥有捍卫生存、思想、自由、表达、发展的人权;作为社会一员的公民,我们同样拥有参与和决策社会公共事务的公民权。凡是违背个人人权意志的,我们拥有天然的反对权;同样,凡是剥夺公民权的意志,我们拥有天然的不合作权,天然的否认权。



因此,我们不仅要向保护自己的人权一样,来保护我们的社会公民权;还要象维护人权一样,来捍卫我们拥有的公民权!

明白了这个,我们还需要承诺吗?需要的是唤醒和争取!需要的是找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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