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实名制管理如期实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和省市交通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3月1日起,全市客运站正式实行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 为保障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如期实施,市交委运管处坚持“未雨绸缪、及早准备”,在及时传达部署、精心制定方案、加强站场巡查的同时,积极督促各汽车客运站升级站务系统、完善设施设备,并主动同市公安局沟通,协调解决经费保障、秩序管理等问题。各汽车客运站均按照要求增设购票机、身份证识别器等设施设备,并通过报刊杂志、售票网站、站场横幅、站内视频等载体广泛宣传,营造“人人关心、大众知晓”的良好氛围。 3月1日,市交委运管处组织6个巡查组对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目前,各汽车客运站均结合实际开展实名制售票、实名制检票,除在客票上载明乘车旅客信息外,设置检票岗位核查旅客“人、证、票”并记录有关信息。特别是傅家坡客运站采用的“人脸识别”技术核查旅客“ 人、证、票”和联合辖区公安机关现场办理身份证明的措施,有效解决了旅客检票时间长、效率低,未携带身份证无法乘车等问题。针对实名制管理实施后,大部分客运站无公安机关现场办理旅客身份证明影响旅客乘车,站前广场等公共区域拉客现象明显增多,客运站人工检查“人、证、票”时间长、效率低等问题,市交委运管处协调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分局安排警力在客运站开展实名制现场管理,并指导区运管机构加强辖区客运站监管,督促客运站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更新检票设施设备,确保实名制管理落实到位。 下一步,市交委运管处将继续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门部署,在完善“一级抓一级、分工负责、属地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区级运管机构监督指导力度的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定期组织开展联合督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不断加大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力度,保障长途客运实名制管理得到有效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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