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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播州(今遵义市)行政区划

 刘文祥7ao230an 2017-04-12
明代实行省、府、州、县行政区划体制。省为一级政区,置承宣布政使司,掌管一省民政兼司法;府为二级政区,隶属于省,置行政长官知府;州、县为三级政区,置行政长官知州、知县。
洪武五(1372)年,播州宣慰使杨铿、播州宣慰司同知罗琛、播州军民府总管何婴、真州蛮夷总管郑瑚归附明朝,实行以“司”为政区的行政区划体制,宣慰司领安抚司、宣抚司、长官司。此时的“司”,既是地名概念,又是区划范围,还是施政机构的名称。宣慰司、安抚司、宣抚司的宣慰使、安抚使、宣抚使和长官司长官、同知皆世袭职。宣慰使从三品,宣抚使从四品,安抚使从五品;长官正职正六品,副职从七品。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长官为军职,既管军、又管民。
明朝在全国各地设置的都司、卫、所,不是行政区划,而是军队编制和驻屯区划。明万历二十八(1600)年前,播州境内没有设置都司、卫、所。
洪武五(1372)年,播州宣慰司领黄平旧州长官司、播州长官司(播州军民都镇抚司更名),容山长官司(治所在今湄潭县境)真州长官司(治所在今正安县境),余庆州长官司(治所在今余庆县敖溪镇),白泥州长官司(治所在今余庆县白泥镇)。七(1374)年置黄平宣抚司,八(1375)年置重安长官司,十七(1384)年置草塘安抚司(治所在今瓮安县猴场),划入播州宣慰司。
宪宗成化十二(1476)年,置安宁宣抚司(治所在今黔东南州凯里市),怀远、宣化两个长官司,靖南、龙场(今凯里火车站处)两个堡,划入播州宣慰司节制。世宗嘉靖元(1522)年,安宁宣抚司改为凯里宣抚司,划入贵州宣慰司;播州宣慰司划归贵州思石兵备道节制。
穆宗隆庆二(1568)年,播州地域照旧划归四川管辖,军队仍听贵州节制调遣。
神宗万历二十三(1595)年,置安边同知(治所在今桐梓县松坎镇),隶属播州宣慰司。二十九(1601)年四月,明朝廷撤销播州宣慰司行政区划,置四川布政使司遵义军民府。自此,遵义军民府领遵义县、桐梓县、仁怀县、绥阳县、真安州。县、州下置乡、里、甲基层行政区划。府、县、州施政机构称“衙”,行政长官称“知府”、“知县”、“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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