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出租房屋使用安全风险系数,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宣传的相关要求,现将《出租房屋安全使用常识告知单》告知如下:
出租房屋安全使用常识告知单
1、房屋安全使用常识 1.1 禁止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 1.2 禁止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 1.3 禁止将住宅楼房中的部分住宅房屋改为生产、餐饮、娱乐、洗浴等经营性用房。 1.4 禁止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 1.5 其他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 经批准在房屋上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和安装设备,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或者加大房屋荷载的,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需要加固的,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提出加固后方可设置和安装。 1.6 什么情况下应该进行房屋修缮? 因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讯、绿化等需要直接在房屋上施工的,应当向相关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书面告知施工方案;因施工造成房屋损坏的,组织施工的专业经营单位应予以修缮。 1.7 房屋业主怀疑房屋出现安全隐患时,应采取的措施? 房屋所有人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房屋进行鉴定。经鉴定没有安全隐患的,方可继续使用。 1.8 经鉴定确认为危险房屋的,房屋业主应当采取的措施? 1、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后,解除危险的,可以继续使用; 2、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后,能够短期使用的,可以观察使用; 3、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他人安全的,应当停止使用; 4、无修缮价值,危及相邻建筑或者影响他人安全的,应当立即拆除。 1.9 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经严重损坏或者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房屋。 2、防火常识 2.1 发生火灾后是先报警还是先灭火? 一般情况下,发生火灾后,报警和救火应同时进行,因为救火是分秒必争的事情,早一分钟报警,消防车早一分钟到,就能把火灾扑灭在初期阶段,耽误了时间,小火就可能酿成大火。而且,火灾的发展常常是难以预料的,有时火势看似不大,认为自己能够扑灭,却由于各种因素,火势突然扩大,这时才向消防队报警,就会使灭火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当发生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边呼救边处理。如果认为有能力、有把握将初起火灾扑灭,而相应的灭火器就地可取,懂得使用,那就应立即把火扑灭。如果认为无能力扑灭这起火灾,就应赶快报警,并在报警的路上边喊边跑,以获得群众的帮助。 2.2 你会正确使用“119”电话吗? 报警时,首先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二是要讲清楚起火单位、地址、燃烧对象、火势情况,并将报警人的姓名,所用的电话号码告诉消防队,以便联系。报警后,本人要派人到通往火场的交通路口、厂门口或街道巷口接应消防车;三是要早报警,为消防队灭火争取时间,减少损失。 2.3 对付初期火灾的几种应急处置。 发生火灾后,在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的同时,还应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利用简易的灭火器材和设备进行扑救。处置方法有: 1、隔绝可燃物,搬走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关闭阀门,切断流向火点的可燃气体或液体。 2、冷却降温。 3、利用泡沫覆盖燃烧物表面;用容器、设备的顶盖盖灭火点;油锅着火时,盖上锅盖;用毯子、棉被、麻袋浸湿后覆盖燃烧物表面;用沙、土覆盖燃烧物,达到窒息灭火。 4、小面积的固体可燃物燃烧时,可用扫帚、树枝条、衣服扑打。 5、如发生电气火灾,或者电气线路、设备受到火灾威胁时,或电气线路影响灭火人员安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6、对密闭条件较好的小面积室内火灾,在未做灭火准备前,应先关闭门窗,以阻止新鲜空气进入,防止火灾蔓延。 7、将受到火势威胁的易燃易爆物质、压力容器、槽车等疏散到安全地带;对受到火势威胁的压力容器、设备应立即停止向内输送物料,并将容器内的物料设法导走,或停止加温,及时进行冷却,或者打开有关阀门放空泄压,防止爆炸。 8、如单位发生了火灾,在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的同时,应积极配合消防队灭火。如已将初起火灾扑灭,应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部门或本单位保卫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和损失。如火势已扩大,在场群众已无力将火扑灭时,要采取措施制止火势蔓延。要主动配合消防队灭火,在消防队可能驶来的方向派人守候迎接,开道引路;其次,消防人员到场后,要及时向他们介绍火场情况,如燃烧物质,有无人员被火围困,有无爆炸、中毒物品等;另外,还要维持好火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入内,以便消防人员灭火。 2.4 家用电器着火后的扑救方法。 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如只发现电打火冒烟,断电后,火即自行熄灭;如果是导线绝缘和电器外壳等可燃材料着火时,可用湿棉被等覆盖物封闭窒息灭火;不得用水扑救,以防引起电器炸裂伤人。 3、安全用电常识 3.1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在现代家庭生活中不可缺少,但是不懂得安全用电知识就容易造成触电身亡、电器损坏等意外事故,所以“安全用电,生命攸关”。安全用电须知: 3.2 发现有人触电,不要赤手去拉触电人的裸露部位。应尽快断开电源,并按《紧急救护法》进行抢救。 3.3 必须跨房的低压电力线,要与房顶的垂直距离保持2.5m及以上;对建筑物的水平距离应保持1.25m及以上。 3.4 家庭用电禁止乱接电源和使用带插座的灯头。 3.5 用户维修电器或接室内电线时,应先断电源才工作。 3.6 擦拭灯头、开关、电器时,要断开电源开关后进行;更换灯泡时,要站在干燥木凳等绝缘物上。 3.7 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触电 3.71 自觉遵守安全用电规章制度。 3.72 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带电部分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位。 3.73 湿手不要接触或操作电气设备,不得用湿布擦拭带电电器。 3.74 教育孩子不要玩弄电气设备。 3.75 不得剪断落到地上的电线,不得靠近落地电线。 3.76 进行电气工作前,需先验明确实无电。 3.77 不能用手摸灯头螺丝口,不能用手拔裸地线,不要玩弄带电设 备,不得直接拉电线将插头拔出。 4、房屋防盗常识 4.1 住户要增强防盗意识,养成外出、睡觉时随手关闭门窗的习惯; 4.2 空调外机尽量不要安装在阳台外,防止“飞贼”借助攀爬入室; 4.3 针对一些会沿水管攀爬的“飞贼”,住户不妨将水管和墙的缝隙填满; 4.4 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存折要设置密码,不能和身份证放在一起。 4.5 用天燃气(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 4.6 用气前应仔细阅读天然气用户须知,掌握燃气设施的维护、报修及安全常识。 4.7 使用天然气应先点火,后开气。一时未点着,要迅速关闭天然气灶开关,切忌先放气,后点火。使用自动点火灶具时,将开关旋钮向里推进,按箭头指示方向旋转,点火并调节火焰大小。 4.8 注意调节火焰和风门大小,使燃烧火焰呈蓝色锥体,火苗稳定。 4.9 使用时,人不要远离,以免沸汤溢出扑灭或被风灭火焰,造成漏气。 4.10 使用完毕,注意关好天然气灶或热水器开关,做到人走火灭。同时将表前阀门关闭,确保安全。 4.11 连接灶具的软管,应在灶面下自然下垂,且保持10厘米以上的距离,以免被火烤焦、酿成事故。注意经常检查软管有无松动、脱落、龟裂变质。软管老化应及时更换。 4.12 使用燃气具时,注意厨房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4.13 教育儿童不要玩弄天然气灶具开关。 4.14 定期用肥皂水检查室内天然气设备接头、开关、软管等部位,看有无漏气,切忌用火柴检漏。如发现有气泡冒出,或有天然气气味,应打开窗户通风,严禁开关电器,使用明火,并立即报告燃气公司维修。 4.15 安装热水器的用户,使用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学会正确使用。 4.16 用户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在厨房和有天然气设备的房间内睡人; 2、禁止自购乱拉乱接软管; 3、严禁私自拆、装、移、改天然气管道设备,禁止搬弄天然气表; 4、不要将天然气管道作为电线接地线。 5、天然气灶具、气表、热水器周围不要堆放易燃物品。 6、不能将室内天然气管道、气表切封在室内装饰材料内,避免管道腐蚀、破损泄漏。 7、如外出探亲、旅游等,切记关闭气表前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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