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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2017中考招生,哪些同学加分录取?特长生可以报哪所学校?最全中招信息|政策发布

 卡卡2FM4 2017-04-12
 
        这里有最全的北京中考招生录取政策还有超详细的特长生招收资格学校及区域名单。赶快收藏起来!
        2017年北京中考招生录取的顺序是这样的,提前招生录取、名额分配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录取方式为网上录取。
       同学们请注意啦:如果你已被提前招生录取,那就不能参加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和统一招生录取;如果已被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就不能参加统一招生录取啦!

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录取根据招生学校各类贯通计划,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照本校事先制定的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提前招生学校应依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本校事先制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以专业为单位制定,可以在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在中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中考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名额分配招生录取

名额分配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按照优质高中名额分配计划、市级统筹计划、校额到校计划、乡村计划和初中校分配各类名额数,依据考生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

统一招生录取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和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补录

在统一招生录取结束后,未录取满额的学校(专业)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录。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

其他

贯通项目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和统一招生录取时,遇招生考试总分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和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优先录取,然后依次以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五个单科成绩仍相同,则按随机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录取。



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

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学校,经测试合格后,须将该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同学们请注意啦:考生要按学籍所在区参加特长生招生。体育特长生全市统测将于5月20日在首都体育学院进行。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将在5月31日前完成。

2017年高级中等学校

具有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资格

学校及招生项目、区域名单
(点击查看大图)

金帆奖、银帆奖得主

在初中阶段获得金帆奖、银帆奖的考生,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保送到在考生所在区招生的各类高级中等学校。

市级三好学生

获得市级三好学生证书的应届初三学生,参加招生文化课考试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选择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级三好学生须将本校高中的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

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

艺术、体育和科技特长生报考有关学校,经测试合格后,须将该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该校录取。

报考“特色实验班”、“大学子弟班”考生

报考招收“特色实验班”、“大学子弟班”等学校的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下,须将该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统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方可被该校录取。

“宏志班”考生

报考“宏志班”考生须取得该校资格认定,其中报考北京市宏志中学和广渠门中学宏志班的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要求办理报考手续。报考“宏志班”的考生须将该校(专业)作为统一招生第一志愿填报。如要报考两所或两所以上学校的宏志班,则须从第一志愿起连续填报。

残疾考生

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考生,各招生学校要予以录取。

1

各招生学校(专业)均不得录取未参加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学生。

2

经批准进行专业加试的学校(专业)不录取未进行专业加试或专业加试不合格的考生。

3

各招生学校(专业)不录取未参加体检或身体条件未达到本学校(专业)要求的考生。

1

烈士子女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20分给予照顾。

2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10分给予照顾:

(1)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2)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3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5分给予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2)台湾省籍考生;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4

军人子女照顾加分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5

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6

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

7

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各区和学校要认真审查加分证明材料,严格审批手续。凡享受照顾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在参加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减5分后进行录取。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首都教育、教育圆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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