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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确了:旧住宅区改造由街道办负责申报

 lucky2580 2017-04-12

   终于明确了:旧住宅区改造由街道办负责申报   



深圳市在城市更新实行强区放权的同时,在2016年11月市政府对城市更新的政策进行了较大的优化、简化、修改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暂行措施的通知》(深府办[2016]38号),为城市更新提质提效提供了较好的政策支持,但如何把握和执行政策,还是有许多不清晰的地方,尤其是老旧破败的住宅区如何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一直未有明确的规定,业主们翘首以待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实现物业升值的愿望长期得不到实现。

4月5日,深圳市规土委终于出台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管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的通知(深规土[2017]214号)”(见附件),对许多政策的执行予以了明确,对城市更新市场无疑是一大利好,其中明确了旧住宅区由辖区街道办事处作为申报主体开展城市更新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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