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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个体户'两证合一”即将全面实施!

 才智人力袁异 2017-04-13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法制办4部门日前下发通知,宣布我国将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


What?这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后,营业执照长这个样子↓



这大大缩短了登记审批时限,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


很多人特别期待“两证整合”,瞧瞧各地具体实施的时间

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4个试点省份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27个省区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主要有哪些内容?

整合后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电子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营业执照后,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与税务部门共享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税务机关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宜时,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税务管理。

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简明易懂的“两证整合”登记办事指南,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流程》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流程图↓




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各地要积极推进“两证整合”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最终实现“两证整合”网上办理。


最后!

由于各地办理的时间不一样,

个体工商户可对照以下这些情况,

看看该做哪些准备↓




  • 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的,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 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以先行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建立与原管理代码的映射关系。但是,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对于因实行强制换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 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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