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新闻网讯 记者刘舵 近日,凤城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一起客车严重超员行为,客车核载27人却足足拉了63人。据悉,这是丹东地区查获的首例“超员刑事案”,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凤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介绍,3月29日,该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由凤城市石城镇康家村开往凤城市通远堡镇的大客车超员现象特别严重,乘车人大多为幼儿和小学生。 凤城交警大队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当即决定组成执法小分队前往现场查处。并于次日早晨7点左右在距离石城镇中心小学约500米处设卡守候。 “远远看去,驶来的一辆大客车的车厢里人头攒动,其中不少乘客明显是孩子。” 凤城交警大队办案民警说,当时他们立即示意该大客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办案民警介绍,车厢里大多是孩子,每两三个小一点的孩子像“叠罗汉”一样挤在同一座位上。由于车厢过道上也挤得满满当当,民警只得让孩子们一个个下车,6分钟后,当车厢内的孩子和大人全部走出车外。民警发现这辆核载27人的大客车,实载了63人,除了司机、乘务员和10多名大人外,其余全是上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 当客车司机姚某得知自己的严重超员行为根据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刑事拘留时,后悔莫及。据办案民警介绍,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情形纳入危险驾驶罪。 犯罪嫌疑人姚某驾驶核载27人的客运车辆,实载63人,超员36人,超员率达133%,属严重超员,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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