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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某部还是听市场的----律师的水平谁说了算?

 anyyss 2017-04-13

“法眼观察” 二十万法律人的共同选择

来源/“洪流法眼”赐稿  作者/洪流


司法改革的春风吹绿了神州,把好多湿气重火气大怕热的法官检察官吹出了单位,现在又吹到了广大律师朋友的头上:331日,司法部发布了一个《关于建立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的试点方案》(以下简称律师专业水平评定方案),这个方案出台后,立马传遍了律师朋友们的圈子,有称赞的,有骂的,笔者看了一下,也想吐槽一下,当然,咱们有话好好说,讲道理,不骂人。

笔者初看下来觉得该方案有如下特点:

第一,方案只是个规划性的文件,缺乏可操作性。

从这个试点方案的内容看,该方案制定了总体要求和基本内容,总体要求无非就是政治上的正确性,基本内容是对律师进行专业性的分类,至于专业性分类之后如何再分级,语焉不详,只是挂了一句“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评定律师专业水平等级”。

第二,专业评定的有限性。

根据该方案,专业评定选择了刑事、婚姻家庭法、公司法、金融证券保险、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劳动法、涉外法律服务、行政法9个专业。而在法律服务实践中,各个部门法岂止9个,这样的划分法,是否对其他专业的律师公平,值得商榷。此外,即便在选定的部门法里,也有很多的细分,而且细分后服务的内容会有很大区别,这样笼统的分类,是否太简单?

第三,方案缺乏强制性。

按照该方案,“被评为专业律师的,不影响其办理参评专业以外的其他律师业务;没有被评定为专业律师的,也可以从事该专业律师业务。”也就是说,爱评评,不爱评不评,反正刑事专业的律师也可以去搞劳动法,劳动法的律师也可以去当辩护人。

讲了前面三个特点后,开始切入正题了:既然方案缺乏可操作性,缺乏强制性,有先天缺陷,那对于爱计较规则实际效力的律师来说,为啥大家还是挺关注的呢?


包袱抖在了这里:

在“评定结果运用”一栏里,司法部给参加评定的律师们挂出了漂亮的红苹果:该评定结果可以作为“有关部门从律师中选拔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选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教学、科研岗位职务、选拔培养律师行业领军人才,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参考”。

律师是干嘛的,不就是卖法律服务的吗? 我给你来参评的听话的律师赏个红马褂,以后卖啥不都更好卖了?你看那些百年老店,如果真有个皇上老佛爷当年赏的顶戴匾额赐封,岂不是够子子孙孙都吃下去了?


但是,笔者想吐槽的是,多年以来,法律服务市场就是个良性竞争的市场,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主力,本来就是自生自灭,靠自己的努力吃饭的。律师们凭自己的投入考取了律师执照,凭自己的法律知识从客户那里挣口饭吃,客户们找律师也是根据市场规律来寻找。有本事的律师,年轻点不是法律专业出身客户也要;没本事的律师,哪怕有博士头衔官方红马褂白发苍苍客户也不愿意搭理。

律师的业务水平真是司法管理部门说了算?

笔者觉得,司法部门也不是不清楚律师的水平到底谁说了算,出台这个方案,评定只是个形式,达到如下目的才是真的:   

第一,从政治上保证正确性,跟上司法改革的大好形势;

第二,不能放过发展越来越快蛋糕越来越大的法律服务市场。有司建立律师水平评定制度,可以参与法律服务市场红利的分配,扩大既得利益阶层的范围,更多地享受行使权力的快感;

第三,通过评定这一手段,培养一批听话懂事的律师,以建设“良性”的法治环境;

第四,用细腻的行政管控,打破法律服务市场原有的自由竞争格局,管控那些爱死磕和爱找茬的律师。


当然,这样的评定办法到底能走多远,姑且看看。以前不是也有过律师分级的什么办法嘛,什么一级律师二级律师,到最后也没几个当事人爱计较这个,最后连律师们也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几级律师了。

小姐从不分级,但从一炮五十的站街流萤,到一夜几万几十万的模特公关或者明星,决定价格的,不是妈咪的推荐,而是小姐的颜值青春和风月技能。该给小姐多少钱,客官说了算。



一个有态度的法律人公号

法眼观察

ID:fygc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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