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买家十倍索赔百万,法官终审猛点赞!

 流星1988 2017-04-14

又一个经典的十倍赔偿判例,它来自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亮点如下:一、进口食品中外文标签不一致,且未显示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配料,对消费者构成误导;二、进口食品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不等于食品安全符合我国标准;三、商家销售上述进口食品,对消费者财产权构成侵害。除上述三大亮点,最有意思的是,法官竟然在判决书中写了这样一段话:十倍罚则的立法本意在于鼓励有相关能力的消费者积极维权,从而促进食品安全,商家手无证据却指控“消费者是以牟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人,有违诚信原则”,法院对此不予支持。据了解,如下判决书中的被上诉人(消费者)购买同样产品今年3月23日也获得了武汉中院的支持。消费者在两起终审胜诉的判决中获得十倍赔偿总计近百万元。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