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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民间故事—清官错案

 夜黑心明 2017-04-15

清官难断家务事,俗话说的好,再正义的人也会有断错的时候。

相传很久以前,宿松趾凤河出了个清官,叫段明镜,在江苏苏州做知府,因其在任治时清正廉洁,断案公正,所以皇上送了一块“一清如水”的御笔金字匾额到趾凤段府,高悬堂厅,誉满乡里,荣宗耀祖。



古人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人不是神仙,总有失误的地方。可就是这位一清如水清正廉洁的好官在临近告老还乡之际却办了一桩冤假错案,成为遗憾。



话说苏州府城东门有个商人,每年都到外地经商做生意,春去冬回,总要到“寒露霜降水推沙,鱼奔长江客奔家”之时才回家准备过年。可是他的妻子不守本分,不安寂寞,与一屠夫,邪派大头领通奸相好。



这一年,临近年边,商人日夜兼程,跋涉千里,回到家时,已是傍晚。妻子接到热情关切地说:“你日行百里,太累了,先在床上躺会,我去办点东西给你调补身体”。不多时端来了一碗猪肝汤给丈夫吃,丈夫伸手去接,妻说,“你累了,还是我来喂你吧。”丈夫刚吃到嘴里就感觉不对,便说不要,她硬难丈夫吃,丈夫知她是不怀好意,便大声嚷着,她急用手帕捂住丈夫的嘴,接着突然一个尖刀从后刺来,把她丈夫的颈项刺了个对穿,抽出又是一刀,这样丈夫顿时死于非命,连夜他们把尸首移出给埋了,又趁右邻教书先生熟睡之际,把血衣血刀偷偷地放进教书先生家的灶堂里。



第二天一早,淫妇跑到府衙击鼓报案,段知府急忙升堂,淫妇说:“教书先生不正,多次调戏于我不成,竟将我丈夫杀害,请老爷做主。”段知府一听说:“我府城之内竟出此事,这还了得。”急遣衙差抓来教书先生,并“搜出”在灶堂里的血衣血刀,带上公堂,物证俱在,只等口供。可先生称冤枉,就是不招,淫妇死死咬定不放,知府老爷听妇人之言,动用大刑,一个文弱穷书生怎经得起动大刑,心想招也是死,不招也得死,于是趁堂上衙役不备,一头撞在老爷堂上地下,一个文弱的血性书生就这样一命归西。



段知府不久就告老还乡,有一天来了一个潜山卖小货的人,在门口问这是段老爷的家吗?看门人说:“正是”。货郎说:“请禀告老爷,说外面有人因事要见他”。看门人禀告老爷,老爷问是什么人,门人说:“卖小货的货郎”。老爷说:“不见”。货郎被告之老爷不见。货郎说:“不见我就把段府堂上那块“一清如水”的御匾给砸烂。老爷听说,叫进见。货郎一见,就问:“老爷苏州书生一案,如何处理?”老爷说:“书生经不起动刑,畏罪自己撞地自尽了。”货郎说:“书生被杀,匾我要砸。”老爷问何由?货郎说:“淫妇趁丈夫外出做生意长年不在家,勾引城内一屠夫相好,这屠夫是当地邪帮的一个大头领,我是小头领,这屠夫大头领经常淫宿在淫妇家,事发当天,他不知其丈夫要到家,我临时借宿,便和这屠夫住在淫妇家的后厢房,这淫妇伙同奸夫想谋害亲夫蓄谋已久。所以当丈夫回家,以在食物里下药毒死丈夫,但被丈夫察觉,正被追究时,淫妇快速用手帕捂住丈夫的嘴。就在这同时,隐蔽在一旁的奸夫突然闪出,举起尖刀向淫妇丈夫猛力刺去,就两刀结束了其性命。



他们杀了人,怕我走漏风声,就令我连夜走出苏州城,不得回去,否则必杀不可,后我乘船而上,在安庆下船后,以转至皖城汗山落脚。”段明镜听完叙述,心想自己清白英明一世,却又在晚年告老还乡前糊涂一时,造成冤案,心存愧疚,无法挽回,长叹一声,就此告别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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