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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医疗政策解答,都是你关心的事儿!

 新华书店好书榜 2017-04-15

小编,我刚从公司领取了医保卡,该怎么使用啊?

小铁

小编

大家都很关注新的医疗政策,社保部的同事整理了大家提问最多的几个问题,统一解答,快来看看吧!


关于医保卡

你需要了解的小知识

 

医保卡有哪些功能?

职工社保卡分两个功能区,一是医保区,二是金融区。

医保区指职工医保账户,可以用于定点医院在济南市的省直定点医院门诊和住院看病、刷卡和结算。也可以用于省直定点药店刷医保账户购药。

金融区即等同于普通银行卡。我集团公司职工社保卡为农行联名卡,使用前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到农行任意网点柜台,进行激活金融功能。


 

医保卡的密码是什么?

定点医院在济南的在职(退休)职工(简称驻济人员)可以刷社保卡,社保卡初始密码是123456,可在山东省直医疗保险定点药店持本人身份证更改。如密码忘记,可在医保服务大厅进行密码重置。

定点医院在异地的在职(退休)职工(简称非驻济人员),社保局将个人账户医保资金直接注入社保卡金融区,可以在农业银行全国任何一个营业网点办理激活启用,并设置账户密码(初始密码是111111)。


 

医保卡丢失怎么办?

医保卡丢失应挂失,补办需本人亲自办理或代理人携带被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为办理。办理地点:解放东路16号省直医保服务大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


注意

社保卡仅限山东省直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济南)使用!不要在非省直定点医院、药店以及外地试刷、误刷。以免造成社保卡刷卡芯片报废!一旦报废,需本人亲自持身份证到山东省社保局办理。

社会保障卡挂失、政策咨询电话:12333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dhrss.gov.cn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www.sd-si.cn



如何使用医保卡看病


鉴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驻地相对分散,人员流动性大,经山东省社保局同意,个人账户金根据驻济,异地安置、长期驻外分别汇入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区(驻济)和金融区(非驻济)。集团公司自2016年8月开始,社保卡账户按月划入,2017年1月开始,开通门诊功能。驻济职工可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买药, 非驻济人员个人账户已打入社保卡金融区,在所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超过门诊起付线1500元的医疗费用可到省社保局报销。


 

门诊报销规定

 
 

职工门诊医疗费按属性划分,分为驻济社保卡结算和非驻济异地自行垫付(非社保卡结算)两种情况。

驻济人员门诊就医

可在省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4所综合医院就医,默认就医刷卡前4家医院为定点医院。一个年度内,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是1500元,标准以下个人账户支付。超过1500元以上的按不同医院设不同比例享受统筹门诊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1500元以上的个人负担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再给予70%补助。一个医疗年度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每个职工超过门诊最高限额补助、住院费补助的总额不超过10000元。

非驻济人员异地门诊就医

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异地提取和使用,只有在年初本人所选定的3家定点医院就医才能享受省社保局统筹报销,超过门诊起付线15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行垫付。职工本人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门诊有效收费凭据、各类检查化验单、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明细和门诊处方等资料,邮寄至公司社保部,由公司社保部审核并填写《省直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长期驻外人员医疗费用结算申请表》,汇总上报山东省社保局医保处,省社保局按规定报销后,将统筹报销和补充医疗报销汇总由公司社保部发至报销人所提供的账户。


注意

任何药店及非定点医院的发票社保局与社保部均不再报销。


 

住院报销规定

 
 

职工住院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持社保卡住院直接结算的住院,二是异地住院可以联网结算的住院,三是异地不能联网结算住院的。

1

驻济人员住院就医

职工持社保卡住院的,到公司社保部开具住院证明,办理住院手续,出院由医院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职工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2

异地住院可以联网结算的

职工办理住院手续当日,通过电话报公司社保部备案,由社保部向省社保局办理联网结算备案手续。经过备案后,职工可以进行异地住院结算;出院由医院按医保规定直接结算。职工只需交纳个人负担的费用。也就是目前通常说的医保全国联网。注意:联网结算不需要社保卡,凭网上结算信息和身份证即可。联网医院名单我公司在社保群同步公布或住院前给社保部电话确认。

3

异地住院暂未联网结算的

职工在年初上报的异地备案的3家定点医院住院就医,住院前电话报公司社保部,经确认备案情况后,即可住院。出院后上报有关材料:住院病人附有效费用单据、病历首页、医嘱单复印件、出院病情诊断书、费用清单、主要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者须提供手术纪录等材料),以上材料社保部整理上报山东省社保局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注意

对于住院费用,不论社保卡结算还是省社保局报销结算,均可以享受公司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报销时需提供基本医疗统筹费用结算单、住院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资料,经社保部审核,领导审批后按规定报销。


不论何种情况的住院和结算方式,在住院前联系社保部,办理备案确认定点医院及需要手续,待出院后,收集齐相关资料,立即或尽早寄往公司社保部。(患者治愈出院一般不予带药,确需带药的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不得带注射针剂及检查、化验和治疗等项目)



慢性病患者短期外出带药

有哪些规定


 

对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的职工,因各种原因短期外出需带药的,所带药品限本人慢性病日常用药。一次带药2周以上1个月以内的,填写《省直医疗保险短期外出带药备案表》,经公司社保部确认后,到本人门诊定点医院审核备案后取药。带药量1个月以上3个月以内的,填写《省直医疗保险短期外出带药备案表》,经公司社保部确认后,到定点医院(目前限定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山东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两家,这两家医院没有的专科疾病用药可到专科医院取药)审核取药,取药后社保卡暂留医院医保办或通过医保信息系统锁定,期间在定点医院不能刷卡结算。以上带药涉及的种类、剂型要符合卫生部门临床用药管理的有关规定。



异地(非驻济)人员

在非本人定点医院就医

能否报销


异地人员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以下情况除外:

 急诊

1

驻济人员因公出差或休假外出等过程中出现急、危重病时,在异地(参保地以外)医疗机构进行的急诊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患者或者亲属应在急诊发生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社保部,社保部在5个工作日内填写《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零星结算备案表》,报医疗保险统筹处备案。在职工急诊费用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将《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零星结算申请表》和急诊病历、门诊收费明细(或单独划价处方)、有效费用单据等报送公司社保部,经社保部审核后到省社保局医疗处报销。

2

异地人员因出差、探亲、休假等原因发生急诊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应及时告知公司社保部,由公司社保部填写《异地备案变更汇总表》,在5个工作日内报省社保局医保处备案。治疗结束后由公司社保部将报销所需材料及医院的急诊证明、《异地备案变更汇总表》,一并报省社保局医保处审核结算。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在居住地省(市、自治区)内急诊个人首先自付5%,在居住地省(市、自治区)外急诊个人首先自付10%,再按照省直医保有关规定结算。

转诊

异地人员因病情需要在居住地所在省(市、自治区)内转诊的,参照鲁社保发〔2012〕31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填报《转诊转院审批表》,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费用个人首先自付5%,再按照省直医保有关规定结算。转诊转院到居住地所在省(市、自治区)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仍按原规定办理。



异地转院至济南的

如何报销


关于异地转院至济南的结算规定:为方便异地转院至济南的职工就医结算,减轻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压力,山东省社保局暂时规定异地转院至济南可刷卡就医结算。

具体步骤

1、填写《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转诊转院审批表》、《异地备案变更汇总表》,报省社保局审批;

2、审批通过后,社保局将该职工医保卡解锁(改为济南本地);

3、职工携带医保卡、住院证明到医院办理入院;

4、出院时职工刷卡结算,不再经由社保局报销;

5、出院后上报省社保局,将医保卡重新锁定(改为异地)。



注意

异地转院至济南的职工一定遵守先审批后转院的原则,因自己未审批上报擅自转院所发生的费用省社保局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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