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年即太岁,最宜与坐山和主命三合、六合及禄马贵人,年分始为大利,切忌刑、冲、破、害太岁,遇之则为君犯臣最为不吉,古来从未有人用之,今人专论化命、空亡为年分不利,而不以太岁刑、冲、破、害为忌。至于凶神以岁破、劫煞、灾煞、伏兵、大祸、五黄、官符、戊己都天、阴府等煞,不可轻犯。若炙退、罗睺、火星、浮天空亡等煞,有一二者占之不妨,制之发福最快,但要制神得令,凶神休囚才为可用。 年家凶神,则以随从太岁之重要为主,其余不必拘泥,如年家造葬择吉,则以干支正五行衰旺为体,方位神煞为用。如果不辨旺衰,则是有用无体,难以纳福。《协纪辨方书》云:“太岁、岁破不可犯。”三煞犹可制化,可想而知,真正的凶煞为数不多,但阴府、浮天空亡,协纪虽然提出非议,并说为伪煞,但是在应用中确实应验。因此还得避忌或制化为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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