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道依靠法律途径讨债,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会伤和气、手续繁琐、费钱。其实还是有很多轻松便捷的方法,大家不妨一试。 一、调解法 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这种方式可以使得双方不伤和气、结仇怨,快速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 二、仲裁法 仲裁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三、诉讼法 俗称打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四、申请支付令法 这是一种简易、迅速、催促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特殊程序。它对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诉讼成本,提高人民法院的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及时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而这主要是针对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工资等案件。 六、优先受偿权法 债主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借款人把房子抵押给你了,到期他还不上,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拍卖所得应当优先偿还给你。 七、保证人预先行驶追偿权法 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帮债务人还了债以后才能找债务人还钱,但在特殊情况下就另当别论了,根据担保法第32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八、代位追偿法 打个比方,甲欠了你1万元,同时乙欠了甲1万,这两笔钱都到了约定还款的时候。你找甲还钱,甲说没钱可还。其实甲可以找乙还钱,之后再还给你,但是甲没有这么做。那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行驶甲的债权,让乙把钱还给你。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如果读者将通过诉讼途径讨债,需要委托律师或者请律师代写诉状,可以点击“了解更多”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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