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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开封后的有效期

 大闲人 2017-04-17

开封后药品效期会变短吗?

文汇报2017-04-17第6版

姚艳

上海市利群医院药剂科药师

不能服用过期药已被人们熟知,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药品外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期是指未开启状态,一旦开启后效期就会发生变化,这与药品本身特性、药品剂型、药品包装、储存条件等多种因素相关。下面我们就聊聊常见药品开启后效期及保存的那些事。

1.滴眼液

一般滴眼液开启使用4周后丢弃,否则内含细菌可能超标,影响药物质量和安全性。

2.瓶装糖浆剂、口服液等

此类药物含糖量高,本身就是良好的细菌培养基,开启后一般不宜久贮。在未受污染情况下,糖浆剂室温(25℃以下) 下可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三个月,夏天不超过一个月;口服溶液剂、混悬剂等室温下可保存2个月。

特别提醒:不能采取嘴对瓶口直饮方式服药,这样会把口中的微生物带入瓶中,污染药物,且不能准确掌握剂量,影响疗效。正确的服用方法是:使用干净量杯 (一般药品会附带量杯) 量取药液后服用,量杯用后洗净、晾干备用。

3.硝酸甘油片

硝酸甘油易挥发,不稳定,药瓶开启后随着与外界空气的不断接触,效价会逐步降低。因此开封后,硝酸甘油片的有效期只有3—6个月。建议在药瓶上记录开启时间,并避光在阴凉处保存。

4.瓶装片剂、胶囊、丸剂等

通常此类药物装量较大,价格相对低廉。除慢病需长期服药的情况外,一般都是在短期内服用,总会有剩余药物,当再次使用时应常规检查药品外观,如出现异常现象,如:发霉、变色、裂片、碎片、粘连、吸潮、表面软化等则不能再用。

特别提醒:瓶内所附的棉球 (纸团) 和干燥剂在开封后应丢弃,否则它们会吸附水汽,成为药瓶内的细菌滋生地和污染源,直接影响药品质量。

5.有独立包装单元的药品

较为常见的有铝箔“板装”药,即胶囊或药片被封在独立的塑料泡中、袋装药 (干混悬剂、颗粒剂、中成药冲剂)、小支中药口服液等等,此类药物只要保存条件适宜 (按说明书要求)、独立包装完整,剩余药物在有效期内都可放心再次使用。

6.肠内营养药

各类肠内营养药,如:整蛋白型营养乳剂、混悬液剂、短肽型肠内营养液等,因其营养丰富,极易变质,开启或溶解成液体后如不能一次服完,应放于冰箱内冷藏,且于24小时内服用。

7.胰岛素

现在临床使用胰岛素品种繁多,一般分为注射液和配套胰岛素笔使用的笔芯。未使用的胰岛素应放在冰箱2℃-8℃内保存。开启后保存在室内阴凉处 (<30℃) 即可,不必放入冰箱冷藏,相反,胰岛素注射液置于冷热变换的环境中,更易造成胰岛素失效,且已使用过的胰岛素,放入冰箱会使其水分挥发,不利于药品保存。同样,不能将装上笔芯的胰岛素笔放入冷藏室内,每次使用后只需将针头取下,室温保存即可。

【温馨提示】

★药品打开后的使用期限不等于标注的有效期,若无法短时间内服完,请在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以便下次服用清楚知道药物是否超过使用期限。

★有单独包装单元的药品即开即用,务必保持剩余药物包装完整。

★药物贮藏的原则是避光、避湿和避高温,除说明书明确要求外 (2℃-8℃),不要将药物存放于冰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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