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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非之死

 墨香笙樵 2017-04-17

             叫卖自己的人

--司马光论韩非之死(臣光曰9)

 

  韩非子,韩国的贵族,法家的代表人物,与朝的开国丞相--李斯是同学,师荀子。荀子是儒家,而他的两个鼎鼎有名的高足却都是法家,可见当年的诸子们,为了寻求天下的出路,思想冲突何其惨烈,不然韩李也不会“背叛”师门。

韩非约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前280),卒于秦始皇十四年(前233)。这个时期段的战国,不仅军事上风起云涌,学术思想也经历着大激荡大裂变。韩非估计看到申不害的理论,或者商鞅的理论,于当时乱世或许更为有效,打架不得靠拳头硬嘛。于是转而喜欢“刑名法术之学”,并且积极地推行他的学术主张,以振救孤弱的韩国。可是韩王却没空听他的唠叨。

忧愤不已的韩非,只得拿起手中的笔,将心中的理想实现在竹帛之上。于是而有《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之类。我们读《韩非子》一书可知,其思想大要主张集权与强权。“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这是集权。“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这是强权。

这个观点很对的脾气,据说对韩非的书喜欢得不得了,进而感叹:“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为了早点见到韩非,甚至命令部队加紧进攻韩国。

秦王十四年公元前233折腾得实在没办法,想起了韩非,派他去秦国试试,或能赚点残喘的运气。于是韩非就带着一帮外交团队出发了。而后来的事实表明,韩非确有叛国之嫌疑。因为他毕竟是以外交的身份出访的,怎么说也得先维护宗祖国的利益。也就是说,他兜售学说的时机选得不对。他的同学、嫉妒心极强的李斯,抓住的正是这一点,然后成功地置他于死地。

韩非给的上书是这么说的:大王你若是听我的,灭了赵、韩、荆、魏、齐、燕,我的脑袋你拧去(四邻诸侯不朝,大王斩臣以徇国)同在荀子门下的时候,韩非的才气就高得让李斯不安,这会儿这位不安份的同学又要来抢他的饭碗,李斯当然心悸。因为楚人李斯也在替秦国打工,而客卿的身份决定了逐利的本质,情谊算个屁。或许正好可以借情谊做个垫脚石,踩着上去。于是李斯对秦王说:“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欲并诸侯,(韩)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情也。今王不用,又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法诛之。”

秦国的护张性格决定了所有的挡路者必须被清除,不管是谁。秦昭襄王甚至连自己的亲生母亲的太后之位都给废了,更何况其他人。而李斯在《谏逐客书》中秦国谋划的拉拢人才的政策,也是基于这个思想。“诸侯名士可下财者,厚遗结之”实在拉拢不,干脆“利剑刺之”,省得

因此,自然不能容忍据说要挡路的韩非。就这样,韩非吃了他忠实粉丝的劳饭。但聪明一世的此时犯一个极低级的错误,要知道你李斯也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而秦国历史上那些立过汗马功劳的国相们,如商鞅与范雎,都是客卿的身份。等缓过神来,已经来不及了。昔日的同窗好友给韩非准备了一杯酒,毒酒。韩非就这样死了,有没有后悔不得而知。

司马光“臣光曰”第九篇中分析了韩非的死,“臣闻君子亲其亲以及人之亲,爱其国以及人之国。是以功大名美而享有百福也。今(韩)非为秦画谋,而首欲覆其宗国,以售其言,罪固不容于死矣乌足愍哉对韩非的死表示不可惜。因为韩非太没有人情味了,竟然为了取得秦王的信任而不惜出卖宗祖国的利益。这是不忠。不忠就该死。

不过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战国时期的那些人,好象宗祖国的观念都不是特别强,比如四公子之一孟尝君,齐国的贵族公子,他就一度做了秦国的国相。或许战国时期的那些人,天下意识要比宗祖国的意识来得强烈吧。

但不管怎么说,韩非是以使者的身份而出卖国家利益的,比不得游说的客卿,也与天下意识无关。因此,太史公在《韩非列传》中:“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韩非分明是作茧自缚了

 

 

 

附:臣光曰9:臣闻君子亲其亲以及人之亲,爱其国以及人之国,是以功大名美而享有百福也。今非为秦画谋,而首欲覆其宗国以售其言,罪固不容于死矣,乌足愍哉。(《通鉴》卷6)

 

注:《历史的性格》一书中,笔者作有《韩非的“叛逆”》一文,分析的角度与本文不同,略可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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