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审判团队三人组真的是最佳配合?

 雨滴入尘 2017-04-17


         昨天有网友留言让我多写写法院,最近有网友不断发些审判团队组合的文章,就谈谈自己的看法吧。最高法院已经宣布,要到十九大前基本完成全国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前不久,在江苏还有一批专家学者、律师、法院人士专门召开了法院司法改革研讨会,结果是各说一词,也没有个最终结论。




        一、审判三人组是改革大势所趋


        本轮司法改革核心是改变审判组织模式,也就是创建员额制法官审判团队。具体点就是,一个入额法官,配备一到两名法官助理、一到两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基本配备是1:1:1。


        法官助理是顺应改革出现的新生事物。按照改革要求,法官助理由公务员编制人员担任,有的地方还出台了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定级考核办法。目前,全国各地法院都在大张旗鼓的招募法官助理,报名条件一般是要求通过司法考试人员,招收效果差强人意。


        审判团队三人组的目的,就是把法官从审判事务性活动解脱出来,专门经验法律及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对案件把好关。设计规划是好的,但是要在现实发挥作用,离不开当事人法律素养的适用土壤、审判团队人员的人心思齐、团队内部分工的权责一致、团队各阶层人员的良性循环。



        二、审判三人组是否能够完美搭配


        且看司改要求,入额法官行政编,享受法官津贴;法官助理行政编,无法官津贴;书记员临聘人员,拿合同工资,典型的收入三个层次,成员三个身价、职责三个档次。


        审判事务及案件审理实践,案件类型尽管相同,但案案实际却往往不同,除了开庭记录、卷宗整理、电子书文归档等事务性问题,每个案子都有一个审判思路及案件定性的问题。当然,交通事故、小额借贷等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单一的可以批量处理的除外。


        法官审理案件,本身就是一个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与当事人交流沟通的主观东西。一个案件需要统一到一个调解思路、审判方向、裁决思路。而反观改革涉及,把一部分审判权,如证据质证、庭前调解、接待当事人、甚至法律文书草拟等工作交给法官助理,把庭审组织、文书签署留给入额法官,极易引发审理分歧,造成团队内部及与当事人交接矛盾。


        古语告诉我们:三个和尚没水喝、三足鼎立、三人成虎。中国历史故事无数次告诉我们:三人搭配干活很难不产生推诿、怀疑,甚至矛盾。



        三、细观三人组内部衔接问题


        法官与法官助理之间:各地法院大量招录法官助理,且不说人员招收效果一般,熟练掌握法院业务没个三五年难以出手,且说三五年法官助理的出路那?入额法官没到退休,没有空缺,法官助理老干助理?别让法官助理成了流动站、律师培训基地。


       员额制名额限制,原来一大批有法官资格的法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已成必然。同样是具备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甚至有些从业二三十年的老法官,让这部分人安心做好审判辅助性工作,难度很大。


       有些地方还在要求法官助理继续办案,或者助理草拟文书、主持调解,必然涉及一部分审判权问题,将来一旦案件出现问题,容易引发助理与法官之间责任厘清问题。


       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之间:书记员多是劳务派遣性质的合同制人员,名义上与法官助理同为司法辅助人员,工作上都要完成法官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尽管有文件规定了书记员与法官助理的工作职责,现实工作和情况复杂,岂是规定能够全部概括的。工作安排、分配不合理容易引发隔阂,甚至纠纷。


       关于法官助理与书记员,同是司法辅助人员,二者也无领导关系,什么活谁干谁不干,全凭入额法官口头吩咐。目前法院书记员队伍待遇低、工作累,本身就是不稳定队伍,招聘辞职如流水,现在又来一个法官助理安排工作,事务繁杂基础上多了一层人事关系。




       四、一审一书模式应是审判最佳组合


        一个审判员一个书记员的搭配,在法院实践由来已久,行之有效。由于二人身份特殊,业务知识水平差距,很容易分出高低上下位置,工作没有攀比性、推卸性。


       司法审判工作,分为事务性工作和判断性工作。事务性工作只是需要熟练的手工劳动和疏浅的法律知识就可以完成,至于那些文件规定的委托鉴定、证据质证、庭前调解,也需要在法官审判思路指导下进行。


       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合二为一等等,就是说的二人搭配,矛盾冲突较少的道理。




        结束语


        也许是笔者是杞人忧天,可能改革设计者早就高瞻远瞩的进行了预先安排,也可能入额的精英法官各个能力超群,能够协调组织好团队配合问题,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吧。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