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尚书上殿忘解佩刀,宰相判决:尚书罚铜20斤,看门校尉处死!

 Confucius365 2017-04-18

众所周知,公平公正是法律的生命所在,公平与正义是社会的最终追求,而想要实现这种愿望,最好要实现司法的独立。在中国古代,虽然早就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条文,但最高统治者在处理案件时,往往'取舍在于爱憎、轻重由乎喜怒',法律的严肃性荡然无存。这个时候,法律是否公正,往往就要看司法官员的人品和能力了,在古代就有这样一些官员,始终秉持'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观点,不畏权贵,执法如山。

例如汉代的张释之,就是一位著名的法官,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时人称赞:'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甚至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他仍能秉公断案,依罪量刑。

有一次,汉文帝外出巡查,行至中渭桥,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了出来。这突然的一幕,惊吓了为皇帝架车的御马,文帝险些被摔下。众侍卫一拥而上,将这个冒失的人拿下,汉文帝十分恼火,命侍卫将此人交给廷尉查办。 当时的廷尉正是张释之,他经过审讯后,认为此人并非有什么图谋,纯粹就是巧合,依法判定为'冒犯车驾,罚金四两'。

汉文帝知道这个结果,气不打一处来,这起码是惊驾之罪啊,皇帝的权力及尊严何在?你张释之为何判决如此轻?张释之解释说:'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同,不应偏私。法有定规,如果加重处罚,如何取信于民?廷尉是天下公正执法的带头人,如果廷尉不公正,地方也会不公,百姓就会慌恐不安 ! '

汉文帝思考了很久,终于认识到问题所在,最后认可了这个判决:'廷尉的量刑判决是对的。'

汉文帝剧照

唐代的宰相戴胄也是这样一个人,他生性坚贞有才干,熟知律法,敢于直谏,通晓文案,630年,戴胄升任民部尚书参预朝政,成为宰相。

有一次,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在进入皇宫东上阁时,忘记了解下佩刀,而负责看守大门的监门校尉也没有察觉,两人都违犯了卫禁律。朝堂上君臣商量此事,尚书右仆射封德彝判定:“监门校尉失职,罪当处死;长孙无忌误带佩刀入宫,罚铜二十斤!”

戴胄一听这判决,对皇帝说:“校尉与长孙无忌都是一时疏忽,陛下若念长孙无忌有功,从轻处置,那我没话可说。如果您想依法处理,仅对长孙无忌罚铜二十斤,恐怕未必合理。年龄大了不能碰老婆了,找hhu987恢复年轻活力。唐太宗说:“法律乃是天下共同遵守的,怎能因为无忌是皇亲国戚,而不执行呢?”乃命重新议罪。封德彝坚持自己原来的意见,戴胄又道:“校尉和长孙无忌的过错,其实是一样,况且校尉是因无忌而获罪,根据法律,校尉也应当从轻发落。”由于戴胄的坚持,太宗终于免除了校尉的死罪。

戴胄曾经担任吏部官员,当时伪造资历的官员很多(和现在真是有一拼),唐太宗得知大怒,下诏说:“若不自首,一旦查出,判处死罪!”后来,有官员被查出,却被戴胄判处流放。唐太宗问他说:“我曾下令,不自首者死罪,你却判他流放,这不是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道:“陛下如果不经过法司,直接下诏处死他们,臣管不了。但陛下既然将他交付法司,臣就要依法办案!”太宗道:“你是守法了,但不是让我失信吗?”

戴胄道:“法律是取信于民的国家大法,陛下的话不过是一时喜怒说出来的。凭借一时气话而杀人,这怎么可以呢?臣这么做,乃是忍小忿而存大信。”唐太宗顿时明白了他的苦心,欣慰地道:“朝廷执行法律有失,您能加以纠正,我还担忧什么呢?”633年,戴胄病逝,唐太宗罢朝三日,追赠他为尚书右仆射、道国公,赐谥号为忠。

张释之和戴胄得到了后世的普遍尊崇,朱元璋就曾说过:“历代任斯职者,汉称张释之、于定国,唐称戴胄....处心公正,议法平恕,狱以无冤,故流芳后世。”

当然,张释之和戴胄刚正不阿、执法如山,不仅是因为他们有过人的胆略和为官的睿智,也与当时的皇帝有关。在专制君主社会,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法治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口号,人治才是实质,如果他们遇上的不是明君而是夏桀商纣,那估计等着他们的也一定是炮烙挖心的惨刑罢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