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8
西安人事论坛
近期有人咨询小编 父母是异地户口,长期随我在西安市生活,怎么给父母在西安市办理居民医保?父母无工作! 您好!依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07]141号和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市劳发〔2009〕128号文件规定 本市行政区域内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三)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四)长期在本市居住生活,以灵活方式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 (五)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院校)、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父子合照)、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及父母工作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所属社区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及医疗保险费的核定等工作,并在指定的银行网点缴费。 建议您可与居住证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具体咨询。谢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