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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正名》原文与译文(三百五十二)

 廿氏春秋 2017-04-19

【原文】


22.12 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以所欲为可得而求之,情之所必不免也;以为可而道之,知所必出也(1)。故虽为守门,欲不可去,性之具也。虽为天子,欲不可尽。欲虽不可尽,可以近尽也;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所欲虽不可尽,求者犹近尽;欲虽不可去,所求不得,虑者欲节求也。道者,进则近尽,退则节求,天下莫之若也。


【注释】


(1)知:通“智”。


【译文】


  本性,是天然造就的;情感,是本性的实际内容;欲望,是情感对外界事物的反应。认为想要的东西可以得到从而去追求它,这是情感必不能免的现象;认为可行而去实行它,这是智慧必定会作出的打算。所以即使是卑贱的看门人,欲望也不可能去掉,因为这是本性所具有的。即使是高贵的天子,欲望也不可能全部满足。欲望虽然不可能全部满足,却可以接近于全部满足;欲望虽然不可能去掉,但对满足欲望的追求却是可以节制的。欲望虽然不可能全部满足,追求的人还是能接近于全部满足的;欲望虽然不可能去掉,但追求的东西不能得到,用心思考的人就会打算节制自己的追求。正道是这样的:进则可以接近于完全满足自己的欲望,退则可以节制自己的追求,天下没有什么能及得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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